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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 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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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一七年起推行「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該計劃),向公營學校(包括官立、資助及按位津貼學校)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學校於課餘時間開放學校禮堂、活動室、操場、運動場及課室等設施予體育團體舉辦體育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個學年,該計劃的以下資料(按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地方選區列出):參與學校的數目(及該數目佔該選區學校總數的百分比)、成功配對的學校數目、成功配對的體育團體數目、活動項目的數目及參與人數(分別列出(i)提供設施學校的學生、教師及家長的參與人數及(ii)其他參與人數);
 
(二)有否向未有參與該計劃的學校及體育團體了解不參與該計劃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何措施鼓勵更多學校和體育團體參與該計劃(包括會否考慮進一步提高開放設施學校可獲的津貼上限及為體育團體提供保險津貼);及
 
(四)鑑於該計劃已推行五年,會否考慮全面檢討該計劃的成效(包括對紓緩各區康體場地不足的情況及對鼓勵學生養成良好運動習慣的成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推動學校開放學校設施作體育用途,前民政事務局及教育局自二○一七/一八學年起,合作推行「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鼓勵學校開放學校禮堂、活動室、操場、運動場及課室等設施,讓體育總會和其屬會會員、地區體育會、受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資助的體育團體及其他合資格的非牟利團體於課餘時間舉辦體育活動,為學生提供參與體育活動的機會,鼓勵他們養成良好運動習慣,提升校園體育風氣。計劃自推出以來,受體育界和學校歡迎。
 
  就李慧琼議員對計劃的提問,經諮詢教育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在過去三個學年參與計劃的學校數目、成功配對的學校和體育團體數目、成功舉辦的活動數目和參與人數(人次)載於附件一,而按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地方選區劃分的學校參與情況,則載於附件二。
 
(二)至(四)由於學校經常利用校園設施於學校假期為學生、家長和社區舉辦多元化的活動,例如校隊訓練、制服團隊訓練、講座以及文化和體育等活動,一般來說,學校會因應其校情和需要而選擇是否參與計劃。他們一般考慮的因素包括可開放予外間團體使用的設施及時間、保安措施及人手安排,以及持份者(包括學生及家長等)的意見等。為鼓勵學校及體育團體積極參與計劃,我們會在每個學年完結時收集參與學校及體育團體的意見,就計劃作出檢討,並按需要推出優化措施,增加學校和體育團體參加計劃的誘因。由計劃推行至今已實施的優化措施載於附件三。
 
  計劃推行以來,有效鼓勵學校開放設施作體育用途。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學校停課安排對計劃的推展構成一定障礙,有不少擬舉辦的體育活動未能順利進行。隨著疫情緩和,我們預期學校和體育團體參與計劃的情況會有所增加。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與教育局會繼續定期檢討計劃的運作,針對學校關注的問題,進一步優化計劃的安排,並會加強宣傳,讓更多體育活動可以利用學校設施進行,帶動更多學生參與,確保公共資源得到更充分利用,推動體育文化發展。
 
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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