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向低收入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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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世榮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殘疾人士需要使用各種醫療器材或復康用品,而購買、維修及保養該等器材或用品所費不菲,對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低收入肢體傷殘人士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殘疾人士(i)領取綜援、(ii)獲發普通傷殘津貼及(iii)獲發高額傷殘津貼,並按該等人士的殘疾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鑑於有意見指出,現時普通及高額傷殘津貼的金額並不足以應付非綜援低收入肢體傷殘人士的復康用品開支,政府會否優化綜援計劃或大幅調高該等津貼的金額,以減低該等人士的經濟壓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悉,有非綜援低收入肢體傷殘人士難以應付醫療器材或復康用品的開支,政府會否設立「復康用品券」,向該等人士提供適切援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過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宗經社會福利署處理的非綜援低收入肢體傷殘人士個案獲成功轉介至其他相關的慈善基金援助項目,以及政府採取了甚麼措施向未獲成功轉介個案的人士提供援助?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推行無須供款的多層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為有不同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援助。

  傷殘津貼不設經濟審查,旨在協助被評估為嚴重殘疾的人士應付因其殘疾情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申請人按其傷殘程度申領普通或高額傷殘津貼,現時津貼金額分別為每月2,005元和4,010元。

  此外,綜援計劃是為因年老、患病、殘疾、單親、失業、低收入或其他原因,而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的安全網,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生活需要。綜援計劃設有經濟審查,以確保有限的公共資源集中用於照顧有需要的人士。

  有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士可考慮申請綜援計劃,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綜援計劃向殘疾人士提供較健全成人為高的標準金額(視乎年齡、家庭狀況及殘疾程度,每月由3,820元至7,400元不等),以及各項補助金和特別津貼(例如醫療、康復、外科及衞生用品的費用津貼),照顧他們的特別需要。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十二月批准政府按既定機制,以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為基礎,把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包括傷殘津貼)金額調高3.7%,由今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政府會繼續按照有關機制調整金額,以反映物價變動及維持金額的購買力。

  過去三年,按殘疾類別劃分的綜援、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的受助人/受惠人數目載列於附件。

(三)為支援需要經常護理照顧的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二○一四年十一月起推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為符合資格並依賴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人士提供實報實銷的現金津貼,包括「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特別津貼」及「購買醫療消耗品特別津貼」,協助非綜援的低收入殘疾人士應付醫療器材或復康用品的支出,並為他們提供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的評估,以確保復康用品切合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此外,關愛基金於二○一一年九月推出「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項目,為居於社區和沒有申領綜援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津貼,以協助他們購買護理用品及服務,或作其他與護理照顧有關的用途。由二○二三年十月起,政府會把特別護理津貼恆常化,並把每月全額津貼由2,000元提高至2,500元,以加強支援有需要的嚴重殘疾人士。

  以上各項現有服務/津貼均為支援非綜援的嚴重殘疾人士。政府現階段沒有計劃設立「復康用品券」。

(四)社署轄下的康復服務單位和醫務社工會與醫護人員合作,為殘疾人士及其家人提供情緒輔導、轉介所需服務和社區資源,並會協助有需要的殘疾人士申領經濟援助,包括由社署管理或其他團體所設的慈善基金。社署沒有按非綜援肢體傷殘人士類別備存有關申請慈善基金的個案數字。



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