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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起訴懷疑於海岸公園非法採集海洋生物的內地漁民(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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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二月三日)起訴三名內地男子懷疑非法在南大嶼海岸公園核心區內進行水面供氣潛捕。

  漁護署人員昨日(二月二日)上午約十一時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船隻載有打氣機及連接至水中的氣喉,因此懷疑有人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海岸公園內採集海洋生物,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

  該三名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第476A章)(《規例》)被落案起訴,案件明日(二月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除根據《規例》批給的許可證外,任何人不得在海岸公園範圍內以任何方式釣魚或捕魚,或獵捕、傷害、移走或帶走任何動物或植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保護香港海洋資源。漁護署會加強巡邏,對在海岸公園非法採集海洋生物的人士嚴厲執法。」
 
2023年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5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二月三日)起訴三名內地漁民懷疑非法在南大嶼海岸公園核心區內進行水面供氣潛捕。圖示該艘被截停的船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