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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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二月二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66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於去年八月十五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22(1)、(4)及(6)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

  另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36歲男子和一名69歲女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七月二十九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並移除電子手環。該名男子被控違反一項《規例》第23(1)、(4)及(5)條及兩項《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8,000元。該名女子被控違反一項《規例》第23(1)、(4)及(5)條及一項《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0,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3年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