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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就香港體育館演唱會意外事故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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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去年七月於香港體育館一個演唱會準備及進行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勞工處已完成職業安全及健康,以及僱員補償方面的調查。
   
  勞工處調查發現,有關處所佔用人及僱主,即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館有限公司,涉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及《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涉及的違例事項包括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沒有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以及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等。
   
  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勞工處根據有關條例向上述公司共提出15項檢控,並已於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向法庭申請傳票。案件已排期在三月二十七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首次聆訊。
   
  勞工處發言人說:「勞工處絕不容忍上述違法行為,定必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職安健及法定權益。」
 
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2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