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及防疫政策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一月二十日)下午為「深水埗社區客廳」開幕典禮主禮後,就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及防疫政策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歡迎大家來到「深水埗社區客廳」,感謝李伯忠一片天國際啟育中心及周大福慈善基金,令這個深水埗中心地段成為「社區客廳」,協助弱勢社群——尤其是住在「劏房」的家庭。小朋友可以來玩耍、家長亦可以來放鬆一下,大家可以增進朋輩間的支援。我們希望這裏成為先行示範單位,在精準扶貧的原則下,希望未來日子有多些地方以同一概念用好社區共享空間,為目前居住環境較擠迫或較差的人士提供即時協助。這不僅協助小朋友,亦幫到家庭,令小朋友有上流空間,亦肯定為其學習帶來好處。

記者:局長,有關Mirror事故,今日有數人被落案控告,勞工處的檢控工作現時進度為何?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大家都理解,有關Mirror事故警方已進行調查。在勞工處而言,主要就兩條法例作跟進。一條是《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另一條是《僱員補償條例》,我們的搜證工作已完成,即將會採取跟進法律行動,針對我們認為需要負起法律責任的公司及單位,短時間內根據法例採取檢控行動。

記者:另外想問隔離令方面,會否就假期上有明確指引?員工確診後仍可上班還是怎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昨日盧教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和我召開了記者會,在一月三十日起,當再沒隔離令後,感染新冠病毒的僱員放取病假的安排等同一般其他患病。即是說在法例下,僱員若取得醫生證明書,連續休假四天或以上,其僱主須按《僱傭條例》支付疾病津貼,即須給予有關僱員有薪病假。當然我們理解在很多僱傭關係中,會有另外在合約上列明、較法例為寬鬆的安排,這留待僱主與僱員之間安排。

  取消隔離令後,若確診僱員無特別不適、無特別病徵的話,是可以上班的,但當然要做好自身個人防護。若僱主與僱員之間另有安排,我們相信他們可以本着互諒互讓精神,安排好工作協議。

記者:很多人質疑在取消隔離令初期,相關僱傭關係——即患病能否請假方面會出現問題。局方會否向僱主提供指引,究竟在甚麼情況下可以或不可以請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時可以請假、何時不可以,很多時是按公司所定政策行事。《僱傭條例》下有法定要求,若僱員取得醫生證明書,放取病假為四天或以上,根據法例僱主必須支付疾病津貼。但我們理解,日常僱傭之間有很多合約協定,我亦藉此機會呼籲各大僱主按實際情況考慮,本着包容精神盡量處理好員工放取病假的需要。

  勞工處會因應不同情況,在現有的「常見問題」欄目下補充更多資料,希望盡量提供更多指引予僱主及僱員。取消隔離令是由一月三十日開始,我們特意提前就此說明,今日到三十號還有些時間,我很希望各大僱主與僱員間好好溝通,盡量處理好彼此間的安排。多謝大家!
 
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