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違反防疫規例被判刑
***********

  四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今日(一月十七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第一宗個案涉及一名21歲女子,她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十月十八日兩次離開其隔離地點。她被控兩項違反第599A章第32(1)及(3)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監禁十四日,緩刑十二個月,同期執行。
   
  另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33歲男子和一名50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和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該名男子被控違反第599A章第32(1)及(3)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該名女子被控違反第599C章第8(1)及(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十四日,緩刑十二個月。
   
  第四宗案件涉及一名40歲男子,他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時,他於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他被控違反第599D章第3(1A)、(4)及(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自簽擔保2,000元,守行為十二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