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新興體育活動資助先導計劃」開始接受申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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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宣布今日(一月十六日)起接受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新興體育活動資助先導計劃」申請,本地體育機構可透過有關資助推廣新興體育活動,從而提供更多機會和選擇,鼓勵市民多參與體育運動。
   
  計劃即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三月三日。每間申請的體育機構最多可獲資助金額為15萬元,或個別活動合資格總開支百分之八十五的資助,以資助金額較低者為準。
   
  有意申請的體育機構必須是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以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註冊並備有組織章程細則的非牟利團體;所申請的新興體育活動須有別於現時由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轄下的體育總會專屬管治的體育運動/項目;並須為相關運動項目的亞洲體育聯會/區域性體育聯會/國際體育聯會認可的屬會;及須在過往最少兩年具成功舉辦不同級別或類別體育發展計劃的經驗,並得到大眾踴躍參與。
   
  申請的體育機構亦須提交補充資料包括全面的長遠發展及推廣計劃;證明具備籌辦和安排活動的能力、完善可行的管治架構、具問責性和透明度的政策,以及在體育界具認受性。
   
  同時,新申請的體育機構將獲優先考慮。如屬再次申請者,康文署在審核其申請時會考慮其過往表現及成績。
   
  如有查詢,請聯絡康文署體育資助辦事處(電話:2601 8756)或電郵至sns@lcsd.gov.hk,亦可瀏覽www.lcsd.gov.hk/sns了解詳情。



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