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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偵破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案件(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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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一月十一日和十四日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和天水圍檢獲共約三百八十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共約五十萬元。

  海關人員透過風險評估,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揀選及檢查一件由印度抵港並報稱載有保健產品的空運郵包。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郵包內檢獲約二百五十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市值約三十三萬元。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一月十四日)採取監控派遞行動,在天水圍拘捕一名四十歲懷疑涉案男子。其後,海關人員搜查該男子於同區的住宅單位,再檢獲約一百三十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十七萬元。單位內一名三十四歲懷疑涉案女子亦被捕。

  案件仍在調查中,兩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入口許可證下入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農曆新年將至,海關於假期前及期間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擊各類走私活動。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上述條例的活動。
 
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2時41分
即日新聞  

圖片

香港海關一月十一日和十四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和天水圍檢獲共約三百八十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五十萬元。圖示檢獲的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