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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機場偵破四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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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一月九日和昨日(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四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檢獲超過一萬二千粒、約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約一百八十六克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元。

  昨日,海關人員在機場分別替一名準備前往內地海南的出境女旅客和一名從泰國曼谷入境香港的男旅客清關,於二人的手提行李中檢獲共約三千零七十粒、約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約一百八十六克懷疑受管制藥物,包括含撲熱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燒藥、傷風藥、藥油和眼藥水,遂把三十五歲的女旅客和五十七歲的男旅客拘捕,成功偵破兩宗涉及出入境旅客的懷疑走私藥物案件。

  此外,海關人員在一月九日和昨日在機場檢查兩件分別從德國和印度到港的空運郵包,發現內藏共約八千九百四十粒新冠口服藥物,成功偵破兩宗經空運貨運渠道的懷疑走私藥物案件。

  上述四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此外,任何人在沒有有效許可證下進口或出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提醒市民,旅客攜帶受管制藥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衞生署簽發的許可證,否則可能被檢控,而有關物品亦可能被檢取。然而,若旅客在其個人隨身行李內攜帶藥物以供合理自用,可獲豁免領取許可證。

  此外,若有關藥物被列為危險藥物、抗生素或第1部毒藥,亦須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抗生素條例》(第137章)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規管,須獲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

  農曆新年將至,海關於假期前及期間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擊各類走私活動。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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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一月九日和昨日(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四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檢獲超過一萬二千粒、約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約一百八十六克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元。圖示海關人員於一名出境女旅客的手提行李中檢獲的懷疑受管制藥物,包括含撲熱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燒藥、藥油和眼藥水。
香港海關一月九日和昨日(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四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檢獲超過一萬二千粒、約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約一百八十六克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元。圖示海關人員於一名入境男旅客的手提行李中檢獲的懷疑受管制藥物,包括含撲熱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燒藥和傷風藥。
香港海關一月九日和昨日(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四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檢獲超過一萬二千粒、約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約一百八十六克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元。圖示海關人員於一個從德國到港的空運郵包中檢獲的新冠口服藥物。
香港海關一月九日和昨日(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四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檢獲超過一萬二千粒、約四千三百八十八毫升和約一百八十六克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元。圖示海關人員於一個從印度到港的空運郵包中檢獲的新冠口服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