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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暫緩向公屋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臨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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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一月十二日)宣布,在二○二三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在疫情期間,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於二○二○年五月至十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其後房委會將這項措施先後五度延長至二○二二年十二月。基於疫情對本港經濟復蘇的影響,房委會決定再度延長有關措施至今年六月,為期六個月。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