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自薦計劃招募工作今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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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今日(一月十一日)開始公開招募青年人參與「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自薦計劃(「自薦計劃」),申請截止日期為二○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在二○二二《施政報告》宣布推出「青年參與倡議計劃」,以吸納更多青年人參與公共事務,加強與政府互動互信。剛公布的《青年發展藍圖》也有提及這項新措施。計劃下的其中一項措施是由民政總署開放於全港18區設立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和「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部分名額,讓青年人自薦參與成為委員。
 
  民政總署鼓勵年齡介乎16至35歲,並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人申請「自薦計劃」。在用人唯才的原則下,民政總署希望透過「自薦計劃」招募誠心為社會服務、對地區及青年事務有一定認識,以及具備良好分析和溝通能力的青年人加入上述兩個委員會。
 
  「自薦計劃」的申請表和詳情已上載於民政總署網頁(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self_nomination_scheme/index.htm)。申請表可透過郵寄、親身送遞或電郵的方式遞交。
 
  十八區民政事務處將成立評審委員會考慮「自薦計劃」收到的申請,評審工作預計於二○二三年第一季完成。民政總署會適時公布評審結果。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