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題:支援鄉事委員會及村代表
*****************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業強議員的提問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鄉事委員會(鄉委會)和村代表多年來一直代表鄉村的居民就村內事務反映意見,是政府和村民之間的重要溝通橋樑。此外,近年政府積極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鄉委會和村代表從中扮演關鍵角色,工作量和支出有增無減。有鄉委會和村代表向本人反映,現時政府提供的財政支援不足以支持他們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年,每年及每季政府(i)向各鄉委會提供的鄉委會資助金,以及(ii)向村代表發放的村代表金的金額分別為何,以及該等資助金/村代表金每次調整的幅度為何(以表列出);釐定鄉委會資助金/村代表金水平的準則和調整機制的詳情為何;
(二)會否重新檢討村代表金制度和調整相關機制,例如考慮以區議員的薪酬作指標,以鼓勵村民投身鄉村管理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參考立法會和區議會的做法,為村代表制訂以實報實銷方式運作的「村務支出發還機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鄉委會是協調新界事務的重要諮詢機構,政府會否制訂一個恆常的鄉委會資助金檢討機制,以確保鄉委會有充足資金應付日常營運開支;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設立「鄉郊事務基金」,以全面優化鄉郊管理和發展,同時支援鄉委會和村代表管理鄉郊事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重視鄉郊事務,多年來透過向鄉郊代表及主要新界機構(包括鄉議局、鄉事委員會(鄉委會)及村公所)提供酬金/資助金,以肯定和支持有關人士/機構的工作。就劉業強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至(四)過去十年,政府於每年發放鄉郊代表(包括村代表及街坊代表)酬金及鄉委會資助金方面的開支,表列如下:
年度 | 村代表酬金 (a) (元) |
街坊代表 酬金 (b) (元) |
總計 (a)+(b) (元) |
鄉委會資助金 (註一) (元) |
2012-13 | 10,692,000 | - | 10,692,000 | 4,246,000 |
2013-14 | 10,667,000 | - | 10,667,000 | 4,390,000 |
2014-15 | 10,695,000 | - | 10,695,000 | 4,439,000 |
2015-16 | 13,117,000 | 523,000 | 13,640,000 | 4,440,000 |
2016-17 | 13,030,000 | 523,000 | 13,553,000 | 4,449,000 |
2017-18 | 13,166,000 | 523,000 | 13,689,000 | 4,530,000 |
2018-19 | 13,074,000 | 518,000 | 13,592,000 | 5,421,000 |
2019-20 | 14,619,000 | 544,000 | 15,163,000 | 13,023,000 (註二) |
2020-21 | 14,495,000 | 635,000 | 15,130,000 | 5,329,000 |
2021-22 | 14,346,000 | 586,000 | 14,932,000 | 5,397,000 |
註二:包括7,560,000元一次過的資助以作防疫用途
鄉郊代表酬金
政府於二○○三年制定《村代表選舉條例》(《條例》),規範村代表選舉。為肯定和支持鄉郊代表按照法例履行職能,政府於二○一○年一月就有關發放村代表金的建議,徵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根據立法會批准的機制,政府每季向每名村代表發放2,000元的村代表酬金,並於每四年一次的鄉郊一般選舉後,參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自上一次調整後的累計變動,調整向村代表發放的村代表酬金。政府於二○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向每名村代表發放每季2,000元的村代表酬金。《條例》於二○一四年修訂為《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以進一步涵蓋街坊代表選舉。有關鄉郊代表酬金亦自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起適用於街坊代表。
上一次有關村代表及街坊代表酬金的金額按機制調整是在二○一九年上調百分之十點七。現時有關金額為每季2,680元。
政府在訂定鄉郊代表酬金時,已經考慮了鄉郊代表所代表的選民人數、選區的大小、工作範圍以及工作量等因素。有關調整機制行之有效。至於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的薪酬機制,由於三者的職能各有不同,將其酬金作比較並不適當。
鄉委會資助金
鄉委會是根據《社團條例》而成立的組織,運作受本身的組織章程所規範。政府自一九六○年代開始向鄉委會每月提供資助金,以支付其日常運作開支,如電費、水費、文儀用品等。此外,政府亦全數支付鄉委會的差餉及地租。鄉委會的資助金雖沒有經立法會批准的調整機制,但政府會參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不時加以調整。上一次有關資助金調整是在二○一八年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上調百分之二十四。現時鄉委會的資助金按各種因素包括不同鄉委會大小分為三個級別,金額為每月15,300元、15,800元及16,700元。
鄉議局資助金
此外,政府自一九六○年代開始向鄉議局每月提供資助金,以支付其日常運作開支,如電費、水費、文儀用品等。上一次有關資助金調整是在二○一八年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以及考慮加強支援鄉議局秘書處等因素,上調百分之三十五。現時政府向鄉議局發放的資助金為每月300,000元。
村公所資助金
另一方面,現時每個村公所亦可向當區民政事務處申請資助,以津貼其經常開支。有關的資助為實報實銷,以每季1,000元作為上限。此外,政府亦全數支付村公所的差餉及地租。
(五)除了上述的鄉郊代表酬金以及向鄉議局、鄉委會和村公所提供的資助金外,政府亦有各種措施支援鄉郊管理。民政事務總署自一九九九年推出「鄉郊小工程計劃」,每年提供撥款進行小型工程以改善鄉村社區的基礎設施和居住環境。二○二二至二三財政年度基本撥款額為1.6億元。此外,環境及生態局轄下的鄉郊保育辦公室設有鄉郊保育資助計劃,已預留十億元進行相關的保育工作及活化工程,以促進偏遠鄉郊的可持續發展。基於現時政府提供的各種優化鄉郊管理和發展措施,我們現階段沒有計劃設立鄉郊事務基金。
完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