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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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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十日)宣布委任林子康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任命於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林子康的簡歷如下:

  林子康於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出生。二○○七年在英國杜倫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二○○八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二○○九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在香港開始私人執業。
 
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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