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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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一月五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60歲男子和一名37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五月三十日和六月十七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該名男子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十四日,緩刑十二個月。該名女子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七日,緩刑十二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
   
  第三和第四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20歲男子和一名63歲男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十月二十一日和八月十四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該名63歲男子並移除電子手環。該名20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款8,000元。該名63歲男子被控違反一項《規例》第23(1)、(3)及(5)條和一項《規例》第23(1)、(4)及(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3,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3年1月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