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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文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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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十二月三十日)發表聲明,歡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作出解釋,彰顯《香港國安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原意,進一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利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梁君彥指出,鑑於《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其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是「一國兩制」下香港憲制秩序的一部分,以釐清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排除了法律執行程序中的不確定性,確保《香港國安法》可以完整準確實施,是有效實踐二十大報告提出「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一步。

  梁君彥又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進一步強化國家安全委員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整體利益,並有助香港特區將來更準確理解和執行《香港國安法》,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清晰的解釋及說明,消除了不必要的顧慮,有利營商和投資環境。

  梁君彥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年多,對恢復社會秩序起了立竿見影的作用。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區的首長,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他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條文,是捍衞《香港國安法》權威的重要之舉。若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立法會屆時定必仔細審議相關規定。

  梁君彥又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條,香港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香港國安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作為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定必堅定不移,致力維護國家安全,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