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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的宣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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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為四名二○二二年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舉行宣誓儀式,並由行政長官李家超為當選議員監誓。

  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公布有關宣誓是否有效。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條例》)已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刊憲生效。該《條例》修訂若干法例,包括《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指明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為立法會議員宣誓的監誓人。
 
2022年12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