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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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公布,行政長官已根據《民眾安全服務隊條例》(第518章)所賦予的權力,再度委任羅仁禮為民眾安全服務隊(民安隊)處長,任期由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兩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對羅仁禮再獲委任為民安隊處長表示欣喜,他說:「羅先生自從一九八一年起已加入民安隊成為志願人員,一直積極參與民安隊工作,並於二○一九年獲委任為處長。在他的領導下,民安隊為正規部隊提供了適切及專業的支援,當中包括過去兩年的抗疫工作,民安隊亦在青少年發展方面貢獻良多。我深信在他的帶領下,民安隊將會繼續成為一支高效的輔助部隊,服務市民。」



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