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七題:中高齡就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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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良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中高齡就業計劃」(該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a)40至59歲及(b)60歲或以上兩個年齡組別僱員的就業個案數目和該五年的平均數目,並按(i)行業、(ii)工種、(iii)教育程度,以及(iv)薪酬水平列出分項數字(以表一至表四列出);
表一
(i) | 年齡組別 | 就業個案數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過去5年平均數目 | ||
(a) | |||||||
(b) |
表二
(ii) | 年齡組別 | 就業個案數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過去5年平均數目 | ||
(a) | |||||||
(b) |
表三
(iii) | 年齡組別 | 就業個案數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過去5年平均數目 | ||
(a) | |||||||
(b) |
表四
(iv) | 年齡組別 | 就業個案數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過去5年平均數目 | ||
(a) | |||||||
(b) |
(二)過去五年,每年就業個案的僱員的(i)在職培訓完成率及(ii)完成在職培訓後的留任率,以及他們該五年的平均完成率和平均留任率,並按職位類別((a)全職或(b)兼職)列出分項數字(以表五列出);
表五
職位類別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過去5年平均完成率/留任率 | |
(i) | (a) | ||||||
(b) | |||||||
(ii) | (a) | ||||||
(b) |
(三)過去五年,每年獲批在職培訓津貼申請的(i)個案宗數、(ii)僱主數目,以及(iii)所涉及開支(按(a)40至59歲及(b)60歲或以上兩個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並分別列出(i)、(ii)及(iii)過去五年的平均數字(以表六列出);及
表六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過去5年平均數字 | ||
(i) | |||||||
(ii) | |||||||
(iii) | (a) | ||||||
(b) |
(四)有否就該計劃訂立績效指標,並適時檢視該計劃在推動中高齡求職人士就業方面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 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符合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二○一八年九月前名為「中年就業計劃」)的就業個案中,「40歲至59歲」及「60歲或以上」兩個年齡組別按行業、工種、教育程度及薪酬水平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一。
(二) 勞工處一直監察「中高齡就業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完成率及就業個案留任率。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計劃下就業個案在職培訓完成率按全職或兼職聘用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二。
勞工處持續進行調查,了解計劃下獲聘人士的留任情況。截至二○二二年九月的調查結果顯示,計劃下接受在職培訓的僱員當中,約80%的留任期為四個月或以上,67%留任六個月或更長時間。
(三) 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中高齡就業計劃」下獲發在職培訓津貼的就業個案及涉及的僱主數目,以及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款額按年齡組別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三。
(四) 勞工處已加強跟進措施以監察「中高齡就業計劃」的實行情況。除協助僱員完成在職培訓外,勞工處進行上文第(二)部分所述的調查時,同時也蒐集僱主及僱員對計劃的意見,探討完善計劃的措施。舉例來說,勞工處於二○二○年九月調升計劃下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註),鼓勵更多僱主聘用中高齡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由於計劃下就業個案及在職培訓申請等數字受經濟環境及就業市場情況等因素影響,因此不宜以這些數字擬定績效指標。勞工處會繼續進行調查,並聽取僱主及僱員的意見,致力完善推行計劃。
註:聘用每名40歲至59歲的失業求職人士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由每月最高3,000元調升至4,000元,為期三至六個月。聘用每名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求職人士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由每月最高4,000元增加至5,000元,為期六至12個月。
完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