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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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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提高《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下對棄置廢物、店鋪阻街等的定額罰款水平的建議的開場發言:

  多謝主席。
 
  現時《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載有九項表列罪行。自二○○三年六月,這九項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未有調整,一直維持在1,500元。
 
  為維持、鞏固及長遠提升香港的環境衞生,政府認為有需要提高定額罰款金額。我們的初步建議是設立兩個定額罰款金額,分別是3,000元及6,000元。
 
  就主要涉及個別公眾人士行為的表列罪行,例如亂拋垃圾、棄置廢物、吐痰等,我們建議把定額罰款金額定為3,000元,即現時罰款金額的兩倍。
 
  至於主要涉及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方面的罪行,由於對市民的影響較大,加上我們留意到有店鋪經營者或建築承辦商似乎把定額罰款視為經營成本的一部分,令問題不能有效得到解決,所以我們建議把這兩項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增至6,000元。
 
  就店鋪阻街問題,我們除了建議提高定額罰款金額外,亦會繼續採取新的執法策略,執法人員會檢取及移除違法擺放的阻街貨物,並會向短時間內重複違規者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提高定額罰款金額同時配合新的執法策略,我們相信將大大增加違規者的違規成本,長遠而言對於改變他們的行為和防止再犯,我們相信是有效的。
 
  因應定額罰款的建議加幅,有五項表列罪行在相應條例下法庭可判的最高罰款額亦需相應修訂,我們會一併處理相關法例修訂工作。
 
  主席,我想強調這次提出的方案是初步建議。我們十分明白社會對於罰款金額的增幅可能有比較主觀或不同的看法,很難有一個客觀標準去決定怎樣做才算合適。所以我們會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切實聆聽各界對我們初步建議的意見,再敲定最終建議。我們預計最快於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
 
  另外,我們會在下一階段的工作全面檢視現行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和罰則,以提升處理各項棘手環境衞生問題的效率、成效和阻嚇力。正如剛才副司長(政務司副司長)所講,這次增加定額罰款只是第一步,半年後我們會再交代第二階段檢討的情況。
 
  我們樂意解答委員提出的問題。多謝。
 
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