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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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於十二月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罰款6,000元。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於五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期間,該七名人士(包括五女兩男,年齡介乎29至46歲)向獲授權人員就有關他們身處在觀塘區一間食物製造廠的情況提供虛假資料。該七名人士被控違反第599D章第3(4)條,於十二月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罰款6,000元。

  根據第599D章,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衞生構成重大威脅。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