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政府在二○二二年七月六日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我很多謝法案委員會仔細討論《條例草案》的政策目的和具體條文,亦提出很多有用可行的意見,共同為加強香港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以及利便業界的有序發展而努力。在此,我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振英議員和副主席李惟宏議員,以及剛才發言的嚴議員(嚴剛)、吳議員(吳傑莊)、黃議員(黃俊碩)、廖議員(廖長江)、黎議員(黎棟國)、容議員(容海恩)、周議員(周浩鼎)和簡議員(簡慧敏);他們部分亦在委員會工作,並在剛才發言時支持我們的修訂。
 
  《條例草案》目的是要加強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亦在虛擬資產方面保障本地投資者,從而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使我們的制度符合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所訂定的最新國際標準。
 
  《條例草案》主要有兩大部分,包括設立(一)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以及(二)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
 
  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方面,我理解很多立法會議員、業界和公眾都關注虛擬資產帶來的機遇及挑戰。就這方面,我在今年十月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為在香港發展具活力的虛擬資產行業和生態圈而訂定的政策立場和方針,其中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至為重要。在新制度下,虛擬資產交易所將與現時傳統金融機構一樣,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定。就保護投資者方面,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須遵守證監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訂定的要求,包括穩妥保管資產、確保財務穩健及避免利益衝突等。此外,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除了需要定期向證監會呈交該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的經審計帳目及財務資料,證監會亦有權進入其業務處所、進行視察和調查等。這個制度有助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建立地位和投資者的信任,使其能接觸更多香港市場的投資者。
 
  近期虛擬資產市場持續波動,反映了不少其他地區在建立其規管制度時,或欠缺了全面的風險管理措施,特別是有關投資者保障和金融穩定等方面。因應市場情況,各地的監管機構逐漸認同香港所重視的投資者保障和金融穩定角度。現時香港作為一個「先行者」推出完整制度,可增加全球服務提供者在香港開設交易平台的信心。當中,剛才幾位議員都特別關心關於NFT(非同質化代幣)的問題,其實最近特別組織於六月再次表示,一些獨特的、用作收藏品的NFT並非特別組織準則下的虛擬資產,不過因為NFT的實際設計有不同變化,正如幾位議員都有提及,特別組織不斷提醒成員應該看重NFT的實際功能,而不是代幣聲稱自己是否NFT。《條例草案》的處理方式與特別組織的,即我剛才介紹的最新宣示相符。當然,虛擬資產發展一日千里、日新月異,我們會繼續密切注視巿場發展,並與不同的司法轄區和國際組織保持聯繫,在管理好風險的同時,繼續抓緊機遇推動香港發展成國際虛擬資產中心。
 
  就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法案委員會在審議過程中提出很多寶貴意見,特別是關注到A類註冊對中小型商戶的影響。我們經詳細考慮議員的意見後,決定在兩方面作出調整:
 
  第一,我們建議進行十二萬港元或以上非現金交易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方須進行A類註冊。換言之,如果交易商只進行十二萬港元以下現金或非現金交易,一律無須註冊。這項調整可以減低對只進行小額交易的中小型商戶的負擔。
 
  第二,是《條例草案》有關「貴重產品」的定義:即包含貴金屬或寶石的產品,而有關貴金屬或寶石佔產品的交易價百分之五十或以上。我們理解業界關注到在處理日常業務上,這個百分之五十的門檻會帶來實際執行方面的困難,我們因此建議刪除這個門檻。
 
  以上的修訂建議既能符合特別組織的要求,亦切合執法及風險評估的需要,同時利便業界配合,減輕業界的負擔。
 
  代主席,我們在草擬《條例草案》時,一直與監管機構、業界等代表溝通,修例建議整體上獲得各界支持,亦已適當地回應持份者的關注。我懇請議員支持及通過《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會在明年第二季分階段生效,讓有關業界有足夠時間準備新的和經修訂的規管要求。具體來說,經修訂的條例包括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會在二○二三年四月一日生效,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及其他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要求的修訂則在二○二三年六月一日生效。兩個新制度會提供過渡期,利便業界穩步按照規管制度申領牌照或進行註冊。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