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打擊濫用公共租住房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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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容海恩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打擊濫用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資源,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關於舉報濫用公屋資源的以下統計數字:接獲舉報的數目、查明屬實的個案數目(及該數目佔全港公屋租戶總數的百分比),以及有關租戶所隱瞞的資產總額;
 
(二)過去五年,各項濫用公屋行為(包括丟空單位、分租或轉租單位、於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以及虛報資料等)所佔的比例為何;
 
(三)在第(一)項所述濫用公屋查明屬實的個案中,有多少名租戶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83章)而遭檢控,以及當中有多少名租戶被判監;
 
(四)鑑於據悉,有公屋租戶沒有按房屋署的要求,在每兩年一次的申報中申報在香港以外擁有的土地及物業等資產,以避過資產審查,政府有何措施跟進和防止該等個案;及
 
(五)政府會否就現時公屋租戶的資產申報安排進行檢討和修訂,以確保有關安排能有效防止濫用公屋資源;如會,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容海恩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至(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致力打撃濫用公屋的情況,包括預防偵察、深入調查、宣傳教育等工作。

  房委會就過去五年濫用公屋情況的統計數字(包括接獲舉報個案、有具體資料可作調查個案、查明屬實的個案等)載於附件。房委會沒有備存不同種類濫用公屋行為的分類數字和公屋住戶涉嫌隱瞞資產的總額。

  過去五年,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670宗,截至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當中11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

(四)至(五)為貫徹落實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指定項目指標,房委會在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下的兩年周期內,審核不少於450 000份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以及每年深入調查不少於10 000戶與入息及資產申報和住用情況相關的個案。房委會會因時制宜採用不同的策略和調配人手,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作,全方位致力打擊濫用公屋。公屋租戶有責任按房委會的要求,如實申報資產,包括在香港以外擁有的土地及物業等資產,如作出虛假陳述,會有法律後果。若有懷疑或接獲舉報,房委會會進行深入調查,並面見有關租戶以核實所申報的資料。房委會執行相關政策和措施時,會以一貫務實的態度作出平衡和不時檢視,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