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消費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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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去年及本年推行消費券計劃(該計劃),以提高市民消費意欲,讓消費券所涉及的金額在本地經濟體系內流轉,從而最大程度帶動本地消費,加速經濟復蘇,並鼓勵更多本地商戶及市民使用電子支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自該計劃推行至今,涉及以消費券支付的零售消費總額為何;有否評估,該計劃對本港整體經濟的提振作用(包括本地生產總值、失業率、物價水平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統計,自該計劃推行至今,(i)懷疑不符合該計劃資格準則的人士(主要是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人士)濫用該計劃的個案宗數,以及(ii)申請被拒絕的個案宗數(按拒絕的原因列出分項數字);如否,政府有否計劃作出統計;及
 
(三)自該計劃推行至今,政府接獲多少宗關於消費券的投訴;有何措施解決市民使用消費券時遇到的問題,包括技術困難、商戶即時提價,以及與「先買後付」支付服務平台有關的投訴?
 
答覆:
 
主席:
 
  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一至二二及二○二二至二三兩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提出推行兩輪的消費券計劃。首輪計劃(二○二一年消費券計劃)向每名合資格市民分期發放總額5,000元的消費券,並於去年八月一日開始發放。
 
  次輪計劃(二○二二年消費券計劃)向每名合資格市民分兩個階段發放總額10,000元的電子消費券。為了紓緩市民因第五波疫情面對的經濟壓力,政府先利用去年的登記資料,在今年四月七日開始向成功登記二○二一年消費券計劃的市民發放第一階段5,000元消費券。其後在六月十三日公布第二階段的詳情,包括經優化的資格準則,並在八月七日開始向合資格的市民分期發放第二階段的消費券。
 
  就葛珮帆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消費券計劃,至今分別為本地消費市場注入約315億元及逾600億元的購買力。在計劃推出前,政府粗略估計二○二一年消費券計劃對經濟的提振作用相當於本地生產總值零點七個百分點,二○二二年消費券計劃的提振作用則為一點二個百分點。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私人消費開支在二○二一年下半年按年實質增長百分之五點九。二○二二年第二季及第三季,在金融狀況收緊的影響下,私人消費開支仍按年持平,經季節性調整後按季分別上升百分之八點零及百分之一點一。由此可見,消費券有助支持本地消費氣氛、刺激需求和穩住市場信心。
 
  消費券對本地整體經濟帶來正面作用。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由二○二一年初百分之七點二的高位逐步下降至年末的百分之四點零。踏入二○二二年,勞工市場因第五波疫情而嚴重受壓,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升至二至四月的百分之五點四。其後隨着本地經濟活動恢復,政府發放消費券為私人消費帶來支持,失業率逐步回落至八至十月的百分之三點八。至於消費物價通脹整體維持溫和,二○二一年下半年及二○二二年一至十月基本綜合消費物價通脹率分別為百分之一點二及百分之一點七。
 
(二)截至今年十一月底,剔除覆檢成功的個案後,在二○二二年消費券計劃的第二階段下約有八萬人因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作出法定聲明並提交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制性公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最終被判定不符合資格而未能成功登記。至於其他未能成功登記兩輪計劃的原因表列如下:
 
不符合資格準則類別                      消費券計劃
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
(第一階段)
二○二二年
(第二階段)
(一)年齡要求 約3 000人 約3 000人
(二)居民身分
(包括有效身分證明)要求
約90 000人 約7 000人
(三)其他要求 約2 000人 約3 000人
總數: 約95 000人 約13 000人
 
(三)消費券計劃自去年推出以來,兩輪計劃累計至今,透過熱線合共收到約1 690宗投訴,當中約1 580宗(約百分之九十三)是在二○二一年消費券計劃推行初期(即二○二一年六至九月份)收到。投訴主要涉及資格準則、登記流程及進度、消費券發放及使用等範疇。不過,隨着市民熟習消費券運作及更廣泛使用電子支付,計劃運作保持暢順。
 
  政府一直透過不同途徑包括電視、電台、報章、專題網站和社交媒體等向市民提供消費券計劃的各項資訊;並與各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就計劃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監察消費券的發放及使用情況。除了由政府設立的熱線外,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亦設有查詢熱線,協助市民解決在操作儲值支付工具或使用消費券方面的問題。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