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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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二月五日)公布,參加二○二一/二○二三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將於明日(十二月六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的家長。學生如非就讀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其家長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
 
  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在二○二三年一月三日至十七日向有關中學遞交申請。
 
  教育局發言人說:「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收生準則及其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家長可參考《中學概覽》(www.chsc.hk/secondary)或學校網頁提供的相關資料。」
 
  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名單,以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該手冊會於明日派發予各小學,以及透過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和二十四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891 0088)發放。
 
中一入學申請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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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由二○二三年起將中一入學申請電子化。如家長已登記成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申請結果。教育局鼓勵家長及早登記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reg),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服務處理整個中一學位申請程序。教育局網頁載有短片及家長指南,介紹有關建立「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帳戶、登入帳戶及經電子平台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詳情。
 
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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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年度開始,家長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向中學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及個別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選擇將填妥的申請表及其他所需文件親身交回中學,請注意學校的辦公時間及學校實施的「疫苗通行證」安排。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於截止日期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寄出所有文件。學校在收到家長的郵遞申請後會把申請表的「家長存根」寄回給家長,以作保存。
 
  家長收到的兩份紙本或電子《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會顯示「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而「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
 
  發言人提醒家長細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家長須知》,無論有關申請是以紙本或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此外,如家長已向中學遞交紙本申請表,請勿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重複遞交申請,反之亦然。
 
 
  發言人補充:「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備取學生名單》作配對。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其學位將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通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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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提醒,在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家長將於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學校通知。如家長已登記成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他們亦會於同日透過電子平台收到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通知。家長無須回覆學校是否接受學位。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
 
  家長如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有任何疑問,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徵詢意見,或直接向申請中學查詢。至於一般查詢,家長可聯絡教育局學位分配組(電話:2832 7740/2832 7700;地址: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



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