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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購買境外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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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不少港人的境外物業交易出現問題,例如該等物業的狀況與廣告或宣傳物品的描述不相符、境外未建成物業以「爛尾」收場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二一年起,當局共接獲多少宗有關銷售境外物業的投訴,並按接獲投訴的政府部門/機構及該等物業所在的國家/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當局會否考慮特別對出現較多投訴的國家或地區作針對性跟進,例如主動聯絡內地當局以研究制訂司法協作機制的可行性,或與英國警方研究合作偵訊;及

(三)就第(一)項所述的投訴個案有何跟進工作;除了現時規定在銷售境外物業的廣告中加上風險提示字句外,當局會否考慮進一步加強有關宣傳工作,讓市民清晰知道購買境外物業所涉及的風險?
 
答覆:
 
主席:

  就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在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保安局、律政司和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政府部門/機構於二○二一年至二○二二年十月底接獲有關境外物業的投訴數字見附件。由於投訴人可向不同部門/機構作出投訴,而不同部門/機構亦可就個別案件向另一部門/機構作出轉介,因此不同部門/機構接獲的投訴或案件可能涉及相同的個案。

(二)監管局一直按需要與境外的相關機構進行信息交流和合作。房屋局亦與監管局緊密溝通,把監管局在調查個案時得悉可能涉及內地房地產發展商或代理的個案轉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以便該局適時向內地機關反映。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五個駐內地辦事處(駐內地辦)(即駐北京辦事處、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其中一項主要職能,是為在內地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支援。如求助的香港居民希望就內地房地產事宜向內地政府機關作出投訴或申訴,駐內地辦會應要求將其個案轉介予內地機關。此外,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已委託服務機構向有需要的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透過熱線電話或安排當值內地律師與求助人見面,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

  與內地的司法協助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和特區政府在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簽訂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安排》),旨在建立一套較全面的兩地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機制,涵蓋香港及內地法律均視為「民商事」性質的事宜,當中包括合同糾紛。在香港落實是項安排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已於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獲立法會通過。當《安排》實施後,當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內地法院申請執行另一地法院所作出的民商事判決,無須重覆提出訴訟。

  如有需要,警方會聯絡境外執法機構交流情報及要求協助調查,並採取適當的行動。

(三)根據《地產代理(豁免領牌)令》(第511B章),若任何人純粹處理香港以外地方的物業,並在其所有文件(包括單張、小冊子等)及任何廣告中,清楚述明其本人並無處理香港物業的牌照,可獲豁免領取地產代理牌照。然而,若有關公司或人士同時從事香港境內及境外物業的代理工作,則必須持有由監管局發出的有效牌照。監管局已於二○一七年十二月向地產代理持牌人發出執業通告,就有關處理境外未建成物業銷售時的執業方式及措施提供準則讓業界依循,當中包括盡職審查及提供重要銷售文件的規定。該指引已於二○一八年四月一日生效。倘持牌地產代理/營業員在銷售境外物業時涉嫌沒有遵照及遵從監管局發出的《操守守則》和執業通告,監管局會跟進調查。

  此外,警方、香港海關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一直就涉及其範疇有關境外物業的投訴或個案進行調查和執法。當中,警方會處理涉及境外物業投資騙案的求助個案;香港海關會處理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的個案;而證監會會處理涉及境外房地產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訴。有關部門和機構已/正就有關個案進行調查和採取適當的跟進。

  要從根本減低消費者在購買境外物業時蒙受損失的機會,公眾教育至為重要。監管局已加強宣傳教育,透過不同媒體(包括消費者教育專題網站:outsidehk.eaa.org.hk)提醒消費者在決定購買境外物業前了解有關風險和應小心注意的事項。監管局來年會繼續加強公眾教育工作,包括進一步推廣該局的宣傳標語「境外樓花買唔買?計過風險先好買!」,提高消費者的警覺性。另外,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不時提醒市民須注意購買境外物業的風險,例如在其出版的《選擇》月刊輯錄投訴個案,以及於網頁刊登相關須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五個駐內地辦亦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公眾教育,加深市民對在內地購買物業的認識,包括編製《港人內地生活小百科》小冊子,介紹有關在內地生活,包括房地產方面的實用資訊;在駐內地辦的網頁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粵港澳大灣區專題網站增加監管局有關購買境外物業的實用資訊的網頁連結;以及在消委會的《選擇》月刊中刊登稿件,提醒市民在內地置業需要注意的事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期進一步加強宣傳和公眾教育,於二○二二年十月透過該局和粵港澳大灣區專題網站,以及駐內地辦的網頁和微信公眾平台等,發放新一輪有關在內地置業時需注意的資訊。此外,該局亦於二○二二年十一月在《選擇》月刊中刊登新的稿件,提供最新相關資訊。
 
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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