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推動虛擬資產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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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傑莊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的答覆:

問題:

  政府近日發表《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就在香港發展蓬勃的虛擬資產行業和生態圈,闡明了政府的政策立場和方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會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一步用好財政儲備以促進產業和經濟發展,政府會否指示該公司作出更多Web 3.0的虛擬資產科技相關的投資,以吸引更多相關企業來港,提升香港虛擬資產市場的發展;

(二)鑑於虛擬資產市場波動較大,不時傳出有加密貨幣崩盤或相關企業破產,政府會否研究及建立更完善的監管框架和穩妥的風險管理,並盡早提出具體的規管政策,以在積極發展虛擬資產市場的同時,更好保障投資者利益;及

(三)鑑於不少地區(包括新加坡)已爭先發展虛擬資產市場及Web 3.0相關服務,政府有否短期的發展路線圖和時間表以追落後,加速發展香港的虛擬資產市場?

答覆:

主席:

  就吳傑莊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政府非常重視金融科技和虛擬資產的發展。我們在今年十月發表《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宣言》),闡明政府的願景和政策原則。政府會致力與金融監管機構締造便利的環境,按照國際標準緩減實際和潛在風險,適時訂出所需規管,以促進香港虛擬資產行業得以可持續和負責任地發展。

(一)「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把「香港增長組合」、「大灣區投資基金」、「策略性創科基金」和「共同投資基金」綜合管理,透過物色投資機遇,策略性推動目標產業發展,長遠提升本港的競爭力和經濟活力,並賺取投資回報。目前「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制度安排及管治架構在制定階段。政府會全速推進有關工作,適時公布詳情。

(二)及(三)我們認為週全而平衡的監管能保障投資者及促進行業發展。在「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監管原則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自二○一八年起便為虛擬資產建立全面的監管框架,涵蓋傳統金融服務中介人提供虛擬資產相關服務(例如虛擬資產基金管理和分銷虛擬資產相關產品)及中央虛擬資產交易所的交易活動。證監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並於今年初發出聯合通函,為有意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中介人提供指引。

  我十分認同吳議員提及保障投資者的重要性。為進一步完善上述監管框架,政府於今年七月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訂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任何人有意在香港從事虛虛資產交易所的活動必須向證監會申領牌照。在建議的發牌制度下,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要求,以及有關保障投資者的規定。

  吳議員在問題第二部分提及近日有虛擬資產交易所發生營運危機,正正說明了對虛擬資產交易所全面監管以保障投資者的重要性。事實上,我們已在目前及日後的監管框架下針對類似事件發生的風險採取預防措施,其中包括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均需要遵守有關穩妥保管資產(例如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另設附屬公司並以獨立帳戶形式為客戶持有其資產並確保這些資產與該平台的資產獲妥善分隔)、財務穩健(例如遵守財務資源規則的要求及擁有至少12個月的實際營運開支)及避免利益衝突(例如交易所不得參與自營的莊家活動)等規定。此外,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除了需要定期向證監會呈交該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的經審計帳目及財務資料外,證監會亦有進入其業務處所、視察和調查的權力(例如要求交易所交出業務紀錄)及干預權力(例如要求交易所只以指明方式經營業務)。

  政府和證監會歡迎優質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參與香港虛擬資產市場,協助促進市場有效及良性的競爭。現時香港作為一個「先行者」實施整全的規管制度,有助增加投資者對於香港受規管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信心。

  我們亦一直留意虛擬資產的最新發展,並不時審視是否就監管規定提供所需指引。證監會於今年十月發出有關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通函,以就認可虛擬資產期貨ETF在香港公開發售訂明細則,藉此向可供投資於主流虛擬資產並設有妥善投資者防護措施的ETF給予認可。另外,證監會最近留意到傳統金融機構擬將傳統金融工具「代幣化」有所增加,而該種代幣與傳統證券擁有近似的條款、特點和風險,因此證監會正計劃擬備通函以更新證監會現時就證券型代幣發行的政策。

  政府會繼續抓緊機遇,推動香港在妥善的監管制度下發展虛擬資產產業,以確保虛擬資產生態系統在香港可以持續及穩健地發展。

  多謝主席。



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