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在重建舊區時保育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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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文廣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現時有不少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相關行業的傳統商戶在各個舊區經營,但他們不時因舊區重建而被迫遷,甚或無法繼續經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有否為已被納入香港非遺清單上的項目,制訂適用於舊區重建的保育建議或指引;若有,具體內容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在進行舊區重建的規劃工作時,當局會否先了解重建範圍內有否涉及與非遺有關的社區、團體或商戶,並於有關工程進行前向它們提供支援,例如協助它們搬遷或向它們提供保育建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文廣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的保護工作,致力提升社會對非遺的認知和對保護工作的參與,在二○一四年公布了涵蓋480個項目的首份香港非遺清單;並於二○一七年公布了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涵蓋共20個項目。此名錄為政府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訂立緩急先後次序時,提供參考依據。
 
  非遺的主要特質為活態傳承,不少項目同時分布在不同區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非遺辦事處)的主要工作為對項目的相關知識和技藝進行確認、立檔、研究、保存和推廣,鼓勵公眾參與,使得相關項目得到繼續傳承與創新。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二○一八年十二月批准撥款三億元予康文署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非遺辦事處隨即推行有關計劃,以期達到加強保護、研究、教育和傳承本地非遺清單上的項目,並支持本地非遺傳承人及傳承團體的傳承工作,推動社區參與保護非遺。自二○一九年起每年推出一輪「社區主導項目」及「伙伴合作項目」,讓擁有相關資歷的本地團體和個人進行申請,計劃內容包括傳承班、示範工作坊、文化節、展覽、專題書刊和線上推廣活動。
   
  非遺辦事處過去曾到訪多個舊區,拍攝和記錄傳承人的工藝和作業流程,並安排在展覽和公眾活動向公眾介紹。另外,非遺辦事處亦會向其他政府部門的工作提供協助,就保存舊區的非遺項目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援,包括鼓勵受社區重建工作影響的傳承人或傳承團體參與非遺資助計劃,讓公眾認識相關非遺項目的價值,藉以繼續保護和傳承這些非遺項目等。
 
(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規劃舊區重建時,會先進行地區規劃研究,一般會包括進行文化遺產研究及走訪區內相關的團體及商戶,以了解該區具文化價值的場地、文化社區活動及特色。
 
  就個別重建項目而言,若項目內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或具地區特色團體/商戶,市建局會參考有關的地區規劃研究結果,提出保留及保育具價值的文化遺產的建議。另外,市建局亦會視乎需求而考慮在合適的重建項目提供「保留地區特色特別安排」,包括向受影響的特色地鋪經營者提供現金補償及特惠津貼,以及讓他們優先及在特定年期內以優惠租金租用重建項目落成後的鋪位,以促進及傳承該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