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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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大家早晨。首先我很多謝(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同事安排今日的前廳交流會。我亦非常高興有54位立法會議員出席今日活動。今日其實除了律政司的職員外,很高興邀請到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和勞福局局長Chris(孫玉菡)一同出席;亦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專員Tommy(袁民忠)和副專員Benjamin(莫君虞),還有行政署副行政署長(任雅玲)陪同一起討論涉及法治或法律方面的問題。

  至於律政司方面,我們所有不同部門總共七位專員也有參與今日的交流,他們分別是民事法律專員、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法律草擬專員、刑事檢控專員、律政司政務專員、國際法律專員和法律政策專員。亦有邀請兩位主管由我新成立的法治建設辦公室的年輕律師一同參與。

  大家都理解到在《施政報告》中,律政司有一些新措施。就這些新措施,今日我們圍繞六大主題和議員進行了非常好和坦率的交流,包括法治教育普及化的問題,第二是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融合發展,第三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推廣,第四是一些法律適應化的問題,第五是法律科技,最後是關乎兒童和勞工保障的問題。在剛才的交流過程中,很多議員均向我們提出一些其他他們很關心、與律政司工作或與香港法律很有關係的問題。

  我感到非常高興,覺得今日的交流非常有意義,不但讓律政司更了解議員關切的問題,亦提供機會讓我們與議員直接交流和溝通。我深信前廳交流會只是眾多行政機關與立法會建立更緊密關係的其中一個舉措,我們期望將來能夠多舉辦不同形式的活動,目的只有一個:希望我們能夠增加相互的了解,令大家的工作更加順利。

  我很同意及支持剛才大主席(立法會主席)提出的「世界盃」例子,大家屬同一支球隊,大家都希望爭取好成績,好成績是以全香港市民的福祉為依歸。行政與立法機關怎樣可以做好這事情——可能大家踢的角色不同,有些是後衞、有些是前鋒、有些守龍門,但最重要是整個團隊能夠互相配合、有默契。這次交流對我們促進這方面的默契和合作非常重要及有建設性,所以,我再一次在此多謝主席及所有議員的支持,亦多謝立法會同事協助安排今日的活動。我們感到非常鼓舞,會繼續多做這方面的事情。

  我知道大家可能有問題,考慮到今日活動的性質,希望大家就今日立法會前廳交流會與立法會議員的溝通提問。

記者:就錯播國歌事件,亞洲欖總解釋是人為錯誤,你覺得暫時看來有沒有違反國安法?會不會相信是人為錯誤?另外想問外判檢控官要承諾遵守國安法,有行會成員認為是「阿媽係女人」,為甚麼要特別新增這個要求呢?

律政司司長:剛才你的問題與今日的前廳交流會並沒有特別關係,但我也簡單回答,關於外判檢控人員,其實我們在回應傳媒時已經作出聲明,就此我亦沒有特別補充。至於關於欖球的事件,我想大家亦知道一些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我沒有掌握進一步的資料,所以沒有甚麼可以和大家分享。

記者:司長,外判大律師要簽署承諾遵守國安法,如果不簽的話會有甚麼後果?是否會不獲聘用?未來有沒有計劃有其他要求,例如要他們宣誓?相關要簽承諾的要求會不會擴展到其他大律師或者律師?

律政司司長:正如我所講,我希望大家的問題能夠集中在今日我們和立法會議員的溝通。你的問題我剛才已回應了一位記者朋友的說法,之前律政司就此事件已有書面回覆回應了傳媒,我沒有進一步的補充可以給大家,希望大家明白。

記者:有關Tim Owen案件,上訴庭也不批出許可,為何要申請至終審法院呢?你認為勝算大嗎?

律政司司長:剛才也說過,一些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我是不適合去評論的。

記者:就着前廳交流會,公眾比較關注一些國安法案件的被告不獲保釋,或者一些煽動罪行,有沒有議員提及?你又如何回應呢?

律政司司長:剛才大家就司法程序是有一些討論的,我亦表述了律政司的角色,一定是確保所有法律程序都能夠及時獲得處理,但最重要的關鍵就是任何涉事的人士都可以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得到公平審訊,這是最關鍵的一點。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