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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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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世榮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該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受惠於該計劃的學生中,原區及跨區上學的人數和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有否統計,受惠於該計劃的學生使用各種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學校的人數和百分比;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每年執行該計劃所涉及的行政費用為何;
 
(四)為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當局有否研究將該計劃擴展至就讀於各中小學和在認可的院校修讀全日制至學士學位課程的所有學生;如有,詳情(包括可增加的受惠人數和涉及的額外開支)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該計劃最近曾於何時進行檢討;有否檢討該計劃的申請資格,以及其對紓緩學生家庭財政負擔的效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學資處)為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多項資助計劃,其中「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為就讀於各中、小學或在認可的院校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下程度課程,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超逾十分鐘步行時間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而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津貼。資助額以學生在學期間往返居所和學校的平均公共交通費計算。
 
  就李世榮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計劃的申請資格是學生的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需超逾十分鐘步行時間,學資處沒有備存有關受惠學生是在當區或跨區上學的分項數字。
 
(二)學生車船津貼並非以實報實銷形式發放,學資處沒有備存有關受惠學生實際使用不同公共交通服務往返學校的分項數字。
 
(三)學資處提供一份以家庭為單位的申請表,方便有子女就讀中、小學或幼稚園/幼兒中心的家庭綜合為所有合資格子女申請各項學生資助(包括「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並且提供便利、快捷和高效的網上申請服務,鼓勵申請人以電子方式遞交申請。學資處並沒有個別計劃所涉及的行政費用的分項數字。
 
(四)政府的學生資助政策是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按學生的經濟需要而提供全額或半額交通費資助,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政府沒有計劃將「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擴展至涵蓋沒有經濟需要的學生,亦沒有估算由此涉及的受惠人數和所需的額外開支。
 
(五)學資處不時檢討並推出改善措施,紓緩家庭就子女往返學校的交通費用的財政負擔,例如在二○一一/一二學年,放寬了可獲取全額學生資助的家庭收入上限,令更多學生(包括「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申請學生)可獲取全額資助。在放寬的機制下,現時獲取全額車船津貼的學生約佔受「車船津貼計劃」資助的學生總數60%。
 
  此外,學資處由二○一五/一六學年起,把關愛基金下推行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額外交通津貼的項目恆常納入「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之內。就讀特殊學校的清貧中、小學生(包括肢體傷殘、視障、聽障及智障的學生),如符合「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申請資格(即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超逾十分鐘步行時間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可於其原本獲發的車船津貼額之外獲發額外50%的津貼。
 
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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