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完善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展開業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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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物流局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就完善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的建議展開業界諮詢。

  政府於二○一七年推出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在香港為全球飛機出租商提供媲美其他地方的利得稅優惠。此後,不少內地及海外主要業者陸續在香港設立附屬公司或營運機構。

  鑑於過去數年迅速的市場變化,並考慮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就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行為而牽頭推動的國際稅務改革(一般稱為「BEPS 2.0」),政府計劃推出一系列措施完善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以加強香港的競爭力。政府提出的建議歸納如下:

(一)容許就購置飛機的開支扣稅;

(二)擴闊租約種類及飛機租賃活動涵蓋的範圍;

(三)就購置飛機而借貸所產生的利息支出予扣除;

(四)為符合經合組織的規定訂明門檻要求;以及

(五)列明使用被動信託出租飛機的租賃模式。

     上述建議的詳情載於諮詢文件(www.tlb.gov.hk/tc/publications/transport/consultation/air02/index.html)。政府將透過書面或會面形式,邀請飛機出租商、飛機租賃管理商、會計、金融及法律等與飛機租賃相關界別的專業人士,以及相關業界組織,就建議措施提供意見。歡迎各持份者於十二月十九日或之前以電郵(aircraftleasing2022@tlb.gov.hk)、傳真(2524 9397)或郵遞(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十一樓)的方式向運輸及物流局提交書面意見。



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