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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在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調查工作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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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就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調查工作舉行記者會。調查Mirror演唱會事故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專家顧問林超雄博士和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陳家禮亦有出席。以下是楊潤雄的開場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
   
  七月二十八日在香港體育館舉行的Mirror演唱會發生意外,導致有舞蹈員受傷,其中一名仍然在醫院留醫,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我們向受傷人士致以慰問,並就事故進行幾方面的調查,包括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領導的工作小組,負責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及制訂建議,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以及香港警務處及勞工處分別進行調查事故中是否有人涉及刑事責任或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今早警方已經作出拘捕行動,並在早前向大家作出簡報,而康文署的工作小組已完成有關調查工作,我在這裏先向大家簡單介紹調查結果的重點,孫局長稍後向大家介紹勞工處的調查工作。
   
  康文署是香港體育館的持有人,訂立租用條款,讓租用人在場館內舉辦不同活動,包括體育、藝術、演唱會及其他大型活動。工作小組就這次事故成因進行詳細調查,一共舉行了九次會議,並多次進行現場視察及實驗室檢驗墮下的LED屏幕、舞台設備和相關裝置,以及LED屏幕的鋼索及吊環等等的質量及拉力。政府考慮了工作小組的調查結果,認為租用人違反了租用條款中的部分規定。租用條款第15條規定,租用人須提交有關使用場地建議安排的準確詳情,但這次提交有關LED屏幕的重量資料明顯並不準確,結果誇大了懸吊LED屏幕的鋼索的安全系數。第16條規定租用人要聘請合適的合資格專業人士,證實所搭建、安裝、用索具裝配及/或懸掛搭建物或器材工程,是由熟練人員妥當進行,達到業內人士認可的標準,而且安全穩固,並由該合資格專業人士及認可人士檢查妥當,LED屏幕墮下的事實已證明有關裝置並非「安全穩固」。由此可見,租用人並未有遵照相關租用條款的規定;康文署已將有關資料轉交警方再作調查。
   
  我首先請專家顧問林超雄博士向大家講解調查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稍後請李子俊助理署長講解小組的建議。
   
  我們其實期望強化租用機制後,可確保租用人會履行租用條款的責任,加強舞台表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舞台表演者及觀眾。
   
  康文署今日稍後會發出詳細調查報告,亦會在未來幾個月與業界商討和落實改善措施的執行細節,正如剛才小組主席所言,在未正式落實措施修訂租用條款前,業界需要遵守由八月開始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或採取其他康文署接納的措施。
   
  工作小組已完成調查的工作,並提出建議。而警方亦會繼續就事件中是否涉及有人為過失,或涉及違反其他香港法例作更深入的調查。
   
  我在此再次向受這次事故影響的人士致以慰問,更多謝參與調查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香港工程師學會的代表司徒家成工程師,為我們提供很多寶貴的專業意見,讓調查能夠順利進行。過去幾十年,在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或其他大型活動,多不勝數,業界都能負責任地、專業地遵守租用條款,為觀眾帶來許多精彩絶倫的表演,並無大事故發生。今次卻出現如此嚴重意外事故,在我與業界中人接觸中,大家都深感震驚,均認為這只是個別事件,並不代表業界整體的表現,我們會對涉事的人士絕不姑息,一定會依法嚴懲處理。將時間交給孫玉菡局長。
 
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