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律政司副司長在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致辭(只有中文)(附圖)
****************************************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的視像致辭:

尊敬的楊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第一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楊萬明)、熊副部長(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肖司長(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司司長肖渭明)、陳廳長(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蔣局長(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小文)、曾常委(深圳市委常委、前海管理局局長、南山區委書記曾湃)、劉局長(澳門法務局局長劉德學)、王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振民教授)、各位領導、各位嘉賓:

  大家好!非常高興參與今日的論壇。這一節的主題是「粵港澳法律服務合作的新發展與新思路」。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我希望透過今天的機會,回顧一下我們在推進粵港澳法律服務合作上所做的工作,也展望未來進一步合作的路向。
   
  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合作對促進大灣區經濟的發展和區內人員、貨物、資金及信息等生產要素的流動相當重要。深化大灣區內法律實務接軌,目標是推出利民便民的新舉措,促進三地人民和企業的民商交流。
   
深化大灣區內法律實務接軌

  大灣區擁有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色,為世界獨有,沒有先例可依。三地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不盡相同,在處理法律實務時,難免出現法律衝突問題。
   
  因此,在保持三地法制的獨特性外,三地應積極探索如何進一步消除區際法律衝突,並通過不斷實踐,完善相關機制,做好法律規則銜接,做到區內法制互通;以「一國」為本,善用「兩制」之便,攜手打造大灣區共同的法治文化。
   
  律政司一直積極推動香港特區與內地的民商事司法互助。自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年以來,香港與內地一共簽訂了九份民商事司法協作安排,內容涵蓋了程序性的協助和實體法規的融合,有效解決了不少法律衝突問題。
   
  在剛過去的十月,立法會三讀通過《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將有助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和執行機制達致「全覆蓋」,為涉及民商事判決相互執行提供清晰的法律基礎,令執行更為明確及可預測,減低跨境執行相關判決所涉及的風險、法律費用和時間,從而改善跨境貿易和投資環境,回應了社會的訴求,貫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另外,去年五月生效的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合作機制,也是兩地司法互助的另一個突破。最高人民法院首階段便指定了深圳作為其中的試點之一,也已經有深圳法院執行相關合作機制的案例。我們會積極探討在未來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基於三地法制的不同,市民大眾難免會遇到不少法律實務上的問題。舉例來說,大灣區內不同法域相互送達司法文書、擬備誓章或法定聲明等事宜上往往存在難點,律政司將積極尋求三地法律部門及司法機構的更緊密合作,優化完善現有機制,出台更多利便民眾的措施。

培養大灣區法治人才

  深化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離不開法律人才的培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已連續兩屆順利舉辦,並得到中央政府、司法部和廣東省司法廳的全力支持。大灣區考試為港澳兩地法律執業者提供更多機遇,開拓新的商機,同時讓他們深度參與大灣區的法治建設,為大灣區的發展提供專業服務;有利於大灣區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去年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內容包括為通過大灣區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我相信有關安排能夠助力大灣區法律人才的培養,促進粵港澳法律服務合作發展。

聯席會議安排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為三地法律部門在法律交流和協作事情上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互動平台。最近的聯席會議便通過了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和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發展。

線上爭議解決

  法律科技的發展促使了更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爭議解決,有利於大灣區內的法治建設。律政司會探討大灣區內通用的線上調解平台,為兩地居民提供更省時、便捷及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解決跨境糾紛。
   
結語
  大灣區建設是重大國家戰略,大力推動了大灣區城市間的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為區內注入源源不絕的發展動能。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推進大灣區建設。作爲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引擎,大灣區經濟總量二○二一年已達到12.6萬億元。因此,大灣區內的法治建設以及法律服務合作的不斷完善具重大戰略意義,需要大家集思廣益,實事求是,共同推動相關工作。
   
  我相信各位在今日論壇一定能就粵港澳法律服務合作的相關議題深入交流。最後,我祝大家身體健康,生活愉快。謝謝大家。
 
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8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