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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疫情下對漁民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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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由於內地在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爆發後加強防控措施,不少港澳流動漁船至今仍無法前往內地水域捕魚作業,而成功出海作業的漁民,也難以進行漁貨交易、安排漁工上船工作、為漁船補給及維修和檢驗漁船。不少漁民估計,艱難的經營環境或會維持至明年,並引發結業潮及導致漁業貸款基金(特別是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的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南海伏季休漁期期間在香港停泊的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的數目,以及該等漁船於休漁期後(i)仍在香港停泊和(ii)成功前往內地水域捕魚作業的數目;
 
(二)有何措施,協助無法前往內地水域捕魚作業的流動漁船及漁民在疫情期間常態化生產;
 
(三)鑑於明年農曆新年期間為港澳流動漁民往返內地及香港的旺季,政府有否做好準備(例如有否與內地漁業組織及有流動漁民入户的內地城市的相關政府部門溝通),以確保該等漁民的順利往返;及
 
(四)鑑於颱風不時吹襲南海一帶,流動漁民時有把漁船駛回香港避風的需要,政府會否考慮為該等漁民推出「逆向隔離」安排(例如在香港劃出部分水域讓漁船上的人員集中隔離),讓他們在完成隔離後可直接前往內地水域作業而無須再在內地接受檢疫?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賢議員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在內地作業只須向內地相關單位進行登記及申請捕撈許可證/捕撈輔助船許可證。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沒有這些漁船於南海伏季休漁期間及在休漁期後停泊於香港的確實數字。根據內地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截至今年十月底,休漁期後可於內地水域陸續復業的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約有700艘。
 
(二)及(三)現時根據內地防疫規定,港澳流動漁民在其入戶的內地漁港完成檢疫後,漁船便可在內地水域接漁工、修船或生產等。
 
  就此,漁護署及相關政策局一直與內地各相關部門,包括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及各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保持緊密聯絡,協助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向其入戶的內地漁港預約檢疫,並滿足內地的防疫要求(包括疫苗接種及檢測等)。
 
  在得到相關漁船船東的同意後,政府於今年十月初把希望預約回內地檢疫的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的資料交予內地省級和市級的相關部門,並得到內地部門積極跟進。據相關內地部門通知,有意復業及符合法規的漁民已陸續完成檢疫或正得到內地有關單位安排進行檢疫,為復業作出準備。
 
  另外,有部分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在現行內地防疫措施的情況下暫時擱置回到內地水域復業,其中有部分非拖網流動漁船選擇在香港水域繼續生產作業。我們明白聘有內地漁工的香港籍港澳流動漁船疫情下在恢復作業方面繼續受到影響,故此政府已於十月二十八日宣布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向合資格的漁船派發一筆80,000元的資助。
 
  我們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溝通,密切留意包括明年農曆新年期間的防疫要求,並向業界提供適切的協助。
 
(四)香港特區政府正全力與內地商討,在不增加內地疫情風險的前提下,在香港實施「逆隔離」(或稱「前置檢疫」),要求前往內地人士須符合內地防疫標準,在香港檢疫後,才可以閉環方式前往內地。港深兩地現正就「前置檢疫」的具體要求進行磋商。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