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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車輛維修業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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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紹雄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車輛維修業的規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至今的註冊情況(包括註冊技工的數目及其佔全港車輛維修技工數目的百分比);

(二)「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至今的註冊情況(包括註冊工場的數目及其佔全港車輛維修工場數目的百分比);

(三)鑑於政府就二○二二至二三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政府一直研究為車輛維修技工和車輛維修工場引入強制性註冊制度,有關研究工作的進展及預計落實時間表為何;

(四)有否檢視,目前本港車輛維修工場的主要分布情況,包括位於樓宇地鋪、露天工場和多層工業樓宇內的工場數目及其分別佔全港車輛維修工場數目的百分比;及

(五)鑑於有不少市民關注,在市區地鋪經營的車輛維修工場的消防安全,以及其可能衍生的噪音和違例泊車等問題,當局有何規管措施確保該等工場的消防安全和其運作不會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以及環境保護署和香港消防處等相關政府部門會否定期巡查該等工場;若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先後推出了「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及「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目的是提升本地車輛維修業的整體水平。政府正因應推行兩個計劃的經驗,研究車輛維修技工和車輛維修工場強制性註冊制度的可行性和可行方案,以配合汽車技術及維修需求的發展,確保市民獲得安全可靠的服務,並便利市民選擇,同時為業內人士建構可持續的專業發展及機會。就陳紹雄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截至二○二二年九月,在「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及「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下的註冊技工人數為8 237人,約佔全港車輛維修技工總人數的80%;註冊工場數目為2 050個,約佔全港車輛維修工場總數的74%。

(三)隨着政府在二○二一年三月公布香港首份《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路線圖》)及二○二一年十月公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藍圖》),電動車將會越見普及並逐漸取代電油及柴油私家車。就此,政府正積極與業界、學術和培訓機構、專業團體、車主會等持份者討論,共同探討《路線圖》、《藍圖》及電動車業界的發展對車輛維修行業(包括車輛維修技工和車輛維修工場註冊制度)的影響。其中,政府與業界成立的車輛維修技術諮詢委員會(委員會)已建議首先在現有車輛維修自願註冊制度下,增加維修電動車的技工及工場相關的專屬服務類別。委員會正與主要持份者商討電動車維修自願註冊,以期在二○二三/二四年就註冊要求、細節安排和推出時間提出建議。政府和委員會亦會同時進行車輛維修技工和車輛維修工場強制性註冊制度的研究,與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以期制訂充分考慮上述電動車維修需求等新發展的合適規管框架和進程。

(四)政府並沒有備存按題述有關全港車輛維修工場的分布數據,但是作為參考,在「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下,已註冊的2 050個工場分為四類:第一類為專營巴士公司或車輛代理商的維修工場,共86個;第二類是須最少有五個工作車位的工場,共91個;第三類須最少有一個工作車位,共1 079個;而第四類是位於住宅樓宇或包含住用部分的綜合用途建築物的工場,共794個。這些工場須設有牢固上蓋的工作車位,其中第一、第二及第三類的部分工場位於多層工業樓宇內,而部分第四類工場位於樓宇地鋪。

(五)政府非常重視車輛維修工場的安全運作,因此不同部門會根據相關法例對車輛維修工場作出適當的規管,包括:就消防安全方面,消防處會就各區的車輛維修工場進行巡查,以確保工場內沒有違反《危險品條例》(第295章)及《消防條例》(第95章)。在過去兩年(二○二○至二○二一年),消防處進行了超過2 000次有關巡查。就石油氣安全方面,機電工程署在過去兩年對車輛維修工場進行了約12 000次巡查,並就在車輛維修工場發現過量貯存石油氣提出了兩宗檢控。就噪音方面,任何工商業營業場所,包括車輛維修工場,均不可發出過量噪音,滋擾附近居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會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對相關處所作出管制。在過去兩年,環保署就車輛維修工場噪音污染事宜進行了超過270次巡查和突擊造訪,並發出近70次口頭勸喻或書面警告。就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方面,勞工處會巡查各區車輛維修工場,以遏止違反職安健法例規定的作業。在過去兩年,勞工處人員針對車輛維修工場僱員的職安健進行了超過2 000次突擊巡查及發出超過300份書面警告,並會視乎情況向有關工場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敦促改善通知書或提出檢控。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