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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重塑香港「盛事之都」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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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梓敬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據悉,隨着本地疫情轉趨穩定及防疫限制逐步放寬,不少大型國際賽事或活動逐步復辦。就重塑香港「盛事之都」的美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會成立「文化藝術盛事基金」,由明年起每年透過該基金資助四項大型文化藝術活動,而據報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為1,500萬元,政府會否考慮擴大對該基金的撥款,以提高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及增加受惠活動的數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將該基金集中資助一些從未在香港舉辦或近年從香港轉到其他地方舉辦的活動,並為該基金訂立關鍵績效指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當局設立了「M」品牌制度,把「M」品牌授予在香港舉行並獲認可的大型體育活動,並對該等活動提供資助,有否評估,「M」品牌於過去五年在推動香港成為「盛事之都」的成效,以及是否知悉,當局來年有何優化措施提升現接受「M」品牌資助的12項賽事,以及吸引更多大型體育活動在香港舉行?

答覆:

主席:

  文化藝術、創意產業、體育和旅遊業的發展相輔相成,互相帶動。其中,舉辦不同類型的大型活動及吸引國際盛事落戶香港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就李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我分別回覆如下:

(一)及(二)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這不單顯示了國家對香港的期望,更是對香港多年來蓬勃發展的文化藝術事業充分肯定,亦為業界帶來源源不絕的發展機會。這個定位與《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中有關支持香港發展成更具競爭力國際文化交流平台的指導方向一脈相承。特區政府已為發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發揮中外文化薈萃的優勢訂下了策略方向。

  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出設立「文化藝術盛事基金」(盛事基金),吸引和支持大型文化藝術活動落戶香港,打造香港成為文化藝術之都,為文化藝術界提供發揮機會,促進中外文化藝術交流。我們亦將成立由文化藝術界及其他界別領袖組成的「文化藝術盛事委員會」,就盛事基金的運作向政府提出意見,協助政府爭取文化藝術盛事落戶香港,包括一些從未在香港舉辦或近年從香港轉到其他地方舉辦的活動,並協助政府審議盛事基金的申請。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在籌備成立相關委員會的同時,會推出盛事基金先導計劃,讓有興趣於二○二三年內舉辦大型文化藝術盛事活動的主辦單位申請資助。文體旅局會根據先導計劃的經驗,於二○二三年內將盛事基金申請和委員會評審程序常規化。我們已經制訂關鍵績效指標,每年透過「文化藝術盛事基金」支持大約四項活動,涉及最少10萬名參加者。

(三)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體育發展,提升香港成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並於二○○四年設立「M」品牌計劃,以配對撥款和直接補助金支援本地體育總會舉辦大型國際體育活動。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體育總會舉辦國際體育賽事的支援,政府於二○一九年撥款五億元推行全新的體育盛事配對資助計劃,鼓勵商界提供更多贊助,促進本地舉辦更多高水平的賽事。計劃的改善措施包括(i)增加每項活動資助上限至1,000萬元,亦取消資助金額按年遞減的規定;(ii)擴闊資助範疇至包括由本地體育總會舉辦、有世界頂級的運動員或隊伍參與,亦可以吸引大量觀眾的表演或邀請賽事及(iii)增加使用活動盈餘的彈性,讓體育總會可運用盈餘發展相關的體育項目。

  計劃自二○一九年四月推行以來,反應良好。二○一九年已經計劃籌辦的活動數目由以往每年最多13項增加至15項。然而,部分「M」品牌活動受二○一九年下半年社會動亂影響而取消或延期,而原定在二○二○至二○二二年上半年舉行的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大部分亦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而相繼取消或延期。在二○一九年四月至二○二二年九月期間,我們共接獲45項「M」品牌活動的申請,其中10項「M」品牌活動最終能成功舉辦,獲批3,731萬元配對撥款,合共吸引約26萬名觀眾欣賞賽事。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將研究進一步優化「M」品牌計劃,以吸引更多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香港舉行,包括增加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取消同一申請人每年可舉辦的「M」品牌活動的配額等。我們亦會檢視並放寬申請人的資格,以涵蓋體育總會及相關團體所組織的活動,支持更多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香港舉行。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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