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內地對香港專業資格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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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勇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下,內地與香港已簽訂多個有關專業資格的協議,當中認可香港部分專業資格或豁免專業資格考試的部分考卷,以便利香港的專業人士取得內地專業資格及到內地開展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香港專業人士透過上述協議或豁免部分考卷的安排而取得內地專業資格的人數,並按專業資格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鑑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本年七月十三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會擴大內地與香港的專業服務資格認可範圍,有關工作的時間表或路線圖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後,我們的綜合回覆如下:

  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框架下,內地與香港已簽訂多個專業資格互認協議,或設立專業資格考試的考卷豁免安排。此外,內地有就部分專業(如醫療服務)提供途徑,無需在CEPA的框架下另行與香港簽訂協議,讓符合所需要求的相關香港專業人士到內地提供服務。

  有關專業資格互認協議及考卷豁免安排的資料(包括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備存的數據)載列如下:

(i)就會計服務方面,香港與內地已達成協議允許通過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考試的人員豁免內地全國統一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四份試卷。截至二○二二年十月底,經由香港會計師公會處理並成功申請的考試科目相互豁免的個案超過1 900個。

(ii)就建築及工程相關專業服務方面,香港專業團體和內地有關規管機構就六個專業資格簽署了互認協議,當中包括產業測量師、建築師、結構工程師、規劃師、工料測量師及建築測量師。截至二○二二年十月底,有約1 600名香港專業人士透過互認安排取得內地相應的專業資格。

(iii)就證券及期貨服務方面,兩地的規管機構已達成協議,簡化香港專業人員在內地申請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相關程序。自二○○四年起,香港專業人員申請內地證券期貨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內地法律法規的考試,無需通過專業知識考試。政府沒有備存獲相關從業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員數字。

(iv)就地產代理服務方面,兩地的規管機構已簽訂了協議分別推薦特定數額的合資格地產代理及房地產經紀人參加由對方專門開設的培訓課程及考試。獲推薦的香港人士完成課程及通過考試後,可申請在內地從事房地產經紀人或地產代理行業的資格。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二二年十月底,共有182名香港地產代理持有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頒發的登記證書。

  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門會按照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需要和規管要求,繼續鼓勵和促進兩地的專業團體和規管機構商討進一步便利香港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的措施,包括擴大兩地專業資格互認範圍。經雙方同意的優惠開放措施可納入CEPA框架下實施。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