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對紋身服務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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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凱欣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紋身涉及皮膚穿刺程序,對顧客及提供該服務的技術員構成感染風險。關於對紋身服務的規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根據《青年人紋身條例》(第323章),除特定情況外,為18歲以下的人進行紋身,即屬犯罪,過去五年,政府有否主動巡查紋身店或在接獲投訴後作出調查,以及有多少人被檢控;

(二)除第323章外,有否其他法例對紋身服務及從業員作出規管;如有,詳情為何;

(三)有否研究參考其他行業的做法,鼓勵紋身業提供培訓及證書課程以對從業員的專業資格作出認證,從而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研究參考外國的做法,透過發牌制度對紋身業從業員或提供紋身服務的處所作出規管,以確保其服務質素及衞生情況達到所需標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凱欣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保安局、教育局及衞生署,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紀錄,過去五年未有人就干犯《青年人紋身條例》第3條而被檢控。在接獲與《青年人紋身條例》相關的投訴時,警方會按既定程序跟進處理,警方未有就與《青年人紋身條例》相關的巡查及調查備存統計資料。

(二)及(四)紋身和穿環不屬「醫療程序」。為保障公眾健康及防止感染,衞生署制定了《皮膚穿刺行業控制感染建議指引》,涵蓋與皮膚穿刺操作相關的基本感染控制原則,以及提供環境衞生和用具及儀器處理等方面的資料。技術員宜遵循指引,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保護自己和顧客以防感染傳染病,以及確保皮膚穿刺只適宜對完全明白風險及所涉及問題的顧客施行。

  除《青年人紋身條例》外,政府現時未有其他法例亦未有任何計劃對紋身服務及技術員作出規管。

(三)香港資歷架構(資歷架構)為學術、職業專才及持續教育界別的資歷釐定明確及客觀的標準,推動終身學習。資歷架構下的美容及美髮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為美容業制定《能力標準說明》,當中包括與紋繡美容相關的能力單元。培訓機構可參考有關資料,以發展相關培訓課程。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