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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積極跟進一宗涉及吞拿魚柳的食物中毒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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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三十一日)表示,中心正積極跟進一宗涉及吞拿魚柳的食物中毒個案,包括到涉事食肆及進口商進行調查、追蹤有關吞拿魚柳的源頭,並在有關進口商抽取的一個吞拿魚柳樣本檢出含有毒代謝物組胺。中心呼籲市民不要食用有關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急凍吞拿魚柳
來源地:越南
批次編號:VN 166 VI 157
生產日期:二○二二年七月五日
食用期限: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進口商:日川亞太(香港)有限公司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接獲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通報涉及吞拿魚柳的食物中毒個案後,隨即派員到位於尖沙咀懷疑涉事的食肆及進口商跟進調查,並追蹤有關吞拿魚柳的源頭,抽取樣本作化驗,結果顯示進口商一個急凍吞拿魚柳樣本被檢出每公斤2 800毫克的組胺,可能引致中毒反應。」

  發言人續說:「有關進口商、供應商及食肆正按中心指示停售及棄置相關食品。有關進口商亦已展開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2512 2900,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已向負責人和員工提供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並指令該處所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及落實改善措施以確保食品安全。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組胺較常見於吞拿魚、沙甸魚、馬鮫和銀魚等若干種魚類中,是因細菌腐敗而產生的有毒代謝物。進食含大量組胺的魚可引致中毒反應。組胺的中毒症狀包括口腔有刺痛及灼熱感、面色潮紅、出汗、噁心、嘔吐、頭痛、心悸、暈眩及出疹。中毒症狀會在進食後幾個小時內出現,並通常在十二個小時內消失,亦無長期影響。」

  中心會就事件通知業界,並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