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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虛假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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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警方拘捕了七名涉嫌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據報,他們合共發出逾25 000張免針紙,佔有效的「免針紙」逾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警方已將有關案件轉交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是否知悉,該委員會會否考慮吊銷涉案醫生的註冊;
 
(二)鑑於據報,警方正調查獲涉案醫生簽發「免針紙」的人士,警方有否審視該等人士的病歷,以確定他們有否故意提供虛假資料以獲簽發「免針紙」;及
 
(三)鑑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簡稱「醫健通」)記錄了七名涉案醫生在半年內發出了大量免針紙,有關政府人員有否及早透過「醫健通」察覺到有關異常情況並作出通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外國及本地科學數據及實際經驗證明,絕大多數人士均適合接種本港現時提供的克爾來福和復必泰疫苗,兩款疫苗均能安全及有效減低因感染新冠病毒而導致重症或死亡的風險。
 
  「疫苗通行證」安排容許醫生簽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是為顧及極少數人士可能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然而,不接種新冠疫苗會令有關人士處於較高風險。因此,衞生署已向醫生發出詳細指引,列明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學原因。醫生只應在證實相關人士並不適合接種香港提供的兩款疫苗後,方可發出豁免證明書。
 
  就梁美芬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保安局,我現回覆如下:
 
(一)醫務衞生局和衞生署已將個別私家醫生涉嫌濫發豁免證明書的個案轉交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跟進有關醫生的專業紀律事宜。
 
  醫委會是根據《醫生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61章)(《條例》)成立,獲賦予權力處理本港醫生的專業紀律事宜。醫委會發出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26條已列明醫生發出的報告及證明書內容必須具備毋庸置疑的真確性。醫生在發出證明書或類似文件時務須小心,不能在當中加入未經適當步驟核實的內容。醫生如以專業身分發出載有失實或誤導聲明或其他不當的證明書或類似文件,將會面對紀律處分程序。醫委會會按照《條例》及其附屬法例E《醫生(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處理有關個案。
 
(二)自今年三月起,警方共就七名涉嫌濫發豁免證明書的私家醫生採取執法行動。
 
  警方至今就有關案件共拘捕39人,包括六名醫生、七名職員及26名病人,涉嫌干犯製造虛假文書、串謀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名;其中兩名醫生分別被控三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兩項串謀欺詐罪。另外一名醫生正被警方通緝。
 
  警方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並會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在調查獲涉案醫生簽發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有否涉嫌違法時,警方會全面考慮每一宗個案的情況,審視所有相關證據。
 
(三)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香港提供的兩款新冠疫苗的人士須持有註冊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
 
  在豁免證明書實施初期,為讓私家醫生有充足時間登記「醫健通」系統和為以電子方式簽發豁免證明書作好準備,我們提供了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同時接受以非電子及電子方式簽發的豁免證明書。其後,在五月初,為更有系統地監察簽發豁免證明書的情況,所有豁免證明書必須經由「醫健通」系統或醫院管理局電腦系統以電子方式簽發。經上述電腦系統簽發的豁免證明書均提供印有加密二維碼的紙本。
 
  在全面電子化之後,政府可透過「醫健通」系統,更掌握豁免證明書的簽發情況、模式、流通量和持有人等。相關資料可協助政府作出風險分析,並採取跟進工作,包括近日的一些執法行動。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十月二十五日通過《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於《修訂規例》載列的情況下,宣布指明的豁免證明書無效。
 
  我們會繼續加強監察機制,密切監察醫生簽發豁免證明書的情況,如有發現異常情況、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或任何涉及刑事成分的行為,政府定當嚴肅處理,並會考慮引用上述權力宣布相關豁免證明書無效,以及把資料適當轉交香港醫務委員會及執法部門跟進。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