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酒店業人才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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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柏良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酒店業人才的供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由八所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及11所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可頒授學位的自資專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學士學位課程的以下資料:學額數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數,以及畢業生加入酒店業的比率;

(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由職業訓練局(職訓局)及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專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非學位課程和職業訓練課程的以下資料:學額數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數,以及畢業生加入酒店業的比率;

(三)是否知悉,現時由職訓局和各類專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課程,有否設有帶學分的實習課程;若有,實習時數為何;會否考慮要求職訓局和該等院校增加實習職位數目和時數,以及為該等學生提供實習津貼,從而加大學生報讀與酒店業相關課程或加入酒店業的誘因;及

(四)會否考慮容許修讀學士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非本地生在畢業後留港繼續接受培訓或加入酒店業,以增加酒店業人才的供應? 

答覆︰

主席:
 
  就姚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方面,在現行的三年期規劃機制下,教資會只會訂定各大學在每修課程度的核准學生人數總數。除教育及醫療兩個學科外,政府不會就每個學科或課程指定學位數目。大學可按院校自主原則,靈活運用以整筆撥款方式發放的經常補助金,以自行決定開辦課程,並將學位分配予不同學科。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與款待及旅遊有關的教資會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實際收生人數如下︰
 
學年              與款待及旅遊有關的教資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
第一年級學士學位
實際收生人數
高年級學士學位
實際收生人數
本地 非本地 總數 本地 非本地 總數
二○一九/二○ 143 62 205 139 0 139
二○二○/二一 136 37 173 135 0 135
二○二一/二二 115 42 157 142 0 142
註:
(1)上表包括課程英文名稱包含關鍵詞「Hospitality」/「Hotel」/「Tourism」/「Travel」的教資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入學人數。
(2)非本地學生指國籍或居住地點並非香港的學生。

  就自資專上教育院校而言,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與款待及旅遊有關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實際收生人數則如下:
 
學年              與款待及旅遊有關的自資專上課程
副學位
實際收生人數
第一年級學士學位
實際收生人數
銜接學位
實際收生人數
本地 非本地 總數 本地 非本地 總數 本地 非本地 總數
二○一九/二○ 1 127 14 1 141 85 16 101 492 32 524
二○二○/二一 811 8 819 51 4 55 497 29 526
二○二一/二二 661 9 670 36 2 38 431 19 450
註:
(1)上表包括課程英文名稱包含關鍵詞「Hospitality」/ 「Hotel」/「Tourism」/「Travel」的課程的實際收生人數。
(2)上述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提供的自資專上課程。

  教育局及教資會並無收集上述教資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及自資專上課程的畢業生就業資料。

  就職訓局而言,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與酒店款待相關資助課程的實際收生人數,以及畢業生於餐飲及酒店業就職的比例如下:
 
學年 實際收生人數 畢業生於餐飲及酒店業就職比例
本地生 非本地生
二○一九/二○ 1 885 4 33%
二○二○/二一 1 538 1 34%
二○二一/二二 1 247 0 暫時未有相關數字

(三)自二○一二/一三學年起,所有於職訓局就讀全日制高級文憑的學生(包括酒店及旅遊學科)必須參與工作實習計劃,並於畢業前完成不少於90小時相關的實習。而酒店及旅遊學科的全日制文憑及證書課程的學生則會於職訓局的訓練酒店、訓練餐廳及學膳堂內,以「綜合學習經歷」模式體驗不少於400小時的工作實習。

  就專上教育界別方面,教資會資助大學及自資專上院校同樣可在院校自主的原則下,靈活開辦符合市場需要的課程,以及調整相關課程內容,包括實習要求。教育局及教資會沒有收集相關專上課程的實習時數要求及所佔學分的資料。

(四)政府於二○○八年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安排」),讓非本地學生(包括内地學生)在本港專上院校的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課程畢業後申請在港工作,以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發展,從而提升本港的人力資源質素及紓緩人力需求。截至二○二二年六月,已有約107 000名非本地畢業生根據「安排」獲批准留港/回港工作,成效顯著。為進一步招攬高質人才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放寬「安排」的逗留期限,由現時的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以方便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工作,並以試行形式擴展「安排」至本港大學位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校園的畢業生,吸引院校培養的優秀人才來港就業。政府會持續檢視「安排」的運作。正如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提及,就不同行業面對的人力短缺問題,相關政策局會聽取業界意見,並因應不同行業情況提出解決方案。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