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運輸署電子許可證措施的修訂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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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道路交通(泊車)(修訂)規例》、《2022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第2號)規例》和《2022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修訂)(第2號)規例》(《修訂規例》)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刊憲。《修訂規例》旨在為運輸署大部分許可證、牌照和證明書(統稱許可證)推出電子形式,以便攜式文件格式(pdf)簽發,並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申請人,供他們列印和展示。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我們須訂立《修訂規例》,以實施運輸署的電子許可證措施。整體而言,有關修訂使運輸署除可以現有紙本形式發出有關的許可證外,亦可以電子形式發出。申請人可經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其後列印由系統編製或從運輸署發出的電子郵件中下載的電子許可證檔案。如運輸署取消某張電子許可證,或某張電子許可證的有效期屆滿,持有人只須停止展示該電子許可證的列印本,而無須把該列印本和檔案交還運輸署。法例將保留以紙本形式發出許可證的現有條文,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可選擇紙本或電子許可證。」
        
  政府已分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和交通諮詢委員會簡介有關運輸署電子牌照的措施,成員普遍支持和歡迎擬議安排。《修訂規例》將於十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視乎立法會的審議,《修訂規例》將於今年十二月十六日生效,為公眾在申請運輸署許可證的過程中提供更多便利。



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