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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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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宣布,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第485章)下轉授的權力,再度委任薛日華資深大律師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主席。他亦委任歐振興以及再度委任周聯僑、吳清發、譚金蓮和黃綺年為上訴委員會成員。上述任命爲期兩年,由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包括首末兩天在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歡迎有關任命。他說:「上訴委員會根據《強積金條例》第35條成立,負責就該條例附表6所指明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作出定奪。我期待上訴委員會繼續協助積金局履行其監管職能時加強問責性。」
 
  上訴委員會的新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薛日華資深大律師
 
副主席
———
蘇雯華
 
委員
——
歐振興
丁晨
周聯僑
何超平
劉洋
吳清發
譚金蓮
黃綺年
黃幸怡
 
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