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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遵守最新社交距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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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日)表示,政府早前公布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的最新指明及指示,由即日至十一月二日生效。發言人呼籲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留意有關安排,並時刻嚴格遵從第599F章及其他相關防疫規例的各項規定及指示,而處所員工及顧客亦須繼續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

  根據最新指示,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內可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前提是有關表演者必須進行定期檢測(即每七天兩次核酸檢測,以及進行表演或綵排當天在進入有關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亦須盡量佩戴口罩,並與觀眾或顧客保持足夠距離(或設有有效分隔)。表演者及觀眾或顧客不可在處所內有任何社交接觸,而進行跳舞活動的人士在跳舞期間必須佩戴口罩。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則維持不變,當中包括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就持「紅碼」/「黃碼」人士進入處所的限制、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及處所員工須每三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等。

  食環署已更新其「疫苗通行證」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html)資訊,供處所負責人參考以便遵從最新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此外,發言人亦提醒市民須遵守餐飲處所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

  食環署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敦促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切勿以身試法。
 
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