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嚴厲打擊店鋪阻街(附圖)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月十日)表示,食環署與香港警務處自十月三日起先後於多區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對行人和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食環署與警方會於本月陸續在各區採取相關聯合執法模式,以加強打擊店鋪阻街成效。

  在昨日(十月九日)於葵青區進行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就店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於上述地區共發出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清除約120公斤棄置物。此外,警方亦發出共四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當中一張通知書逾時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200公斤相關貨物或物品。行動期間,食環署亦就相關店鋪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並造成阻礙拘控一名人士,及充公150公斤相關的貨物。

  總結過去一周(十月三日至九日),食環署與警方分別於九龍城、深水埗、荃灣、觀塘、元朗、葵青和東區採取聯合行動。行動期間,食環署就店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於上述地區共發出9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和五張傳票,清除約18.7公噸棄置物,並拘控三名就相關店鋪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並造成阻礙的人士,及充公約173公斤相關的貨物。而警方亦發出共八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當中三張通知書逾時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370公斤相關貨物或物品。

  打擊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導致阻街的衞生黑點是「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第二個月的工作重點。在聯合執法模式下,如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造成通道阻塞,相關的違例人士除會被檢控外,警方亦會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32(1)條發出警告通知書,要求有關阻礙物(包括貨物)須在指定時限內移走。如違例者未能在警方給予的時限內移走阻礙物,食環署便會把該物品移除作暫存。

  發言人呼籲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切勿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對行人或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食環署聯同警方會繼續密切監察及持續嚴厲執法,以打擊店鋪阻街問題。
 
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4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與香港警務處自十月三日起先後於各區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店鋪阻街活動。圖示食環署人員和警方昨日(十月九日)於葵青區採取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