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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持懷疑有問題醫學豁免證明書市民提供臨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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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五日)公布進一步便利措施,協助持有涉嫌違法醫生懷疑未符指引發出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的相關市民,視乎需要就其是否適合接種疫苗提供適切臨床評估。

  政府九月二十九日公布,就個別涉嫌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並濫發豁免證明書的私家醫生,如巿民持有相關醫生懷疑未經適當臨床評估所簽發的豁免證明書,可按需要諮詢其他醫生,以確定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或繼續獲得醫學豁免。有關巿民除可自行諮詢其他私家醫生外,政府亦鼓勵他們到訪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指定診所及暫時停止服務的診所除外),由公營醫療系統醫生按病人的臨床身體狀況,確定是否可繼續獲得醫學豁免。

  為進一步便利持懷疑有問題的豁免證明書的市民諮詢公營醫療系統醫生,如市民持有由該七名涉嫌濫發豁免證明書的醫生發出的豁免證明書,他們可透過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系統或醫管局一站式流動應用程式HA Go內的「預約普通科門診」功能預約。此外,他們亦可到訪上述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診所會為他們安排當日進行諮詢或預約諮詢,讓他們按需要諮詢醫生確定是否可繼續獲得醫學豁免。相關市民可獲豁免普通科門診服務的收費(50元)。政府強調,由於懷疑相關醫生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亦未經適當臨床評估而簽發豁免證明書,相關市民若繼續按照相關醫生豁免證明書建議而延誤接種,不但可能對自身構成健康風險,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可導致重症甚至死亡,亦會對公營醫療系統做成不必要的負擔,相關市民應盡快按自身需要重新諮詢醫生以確定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或繼續獲得醫學豁免。

  政府發言人重申,市民在任何時候若使用不當的豁免證明書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其二維碼資料將在主動查核處所被掃瞄器記錄,而政府執法人員亦有權要求市民出示「疫苗通行證」包括豁免證明書二維碼。如經查核後,有市民被發現使用無效或虛假的豁免證明書,有關資料會被轉交執法部門跟進。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刑罰最高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不當途徑取得的豁免證明書。
 
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