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職工會登記優化措施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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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九月十七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處理職工會登記申請的優化措施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有關昨日(九月十六日)一份「職工會登記申請書」,想問為何需要設立這份聲明?為何新登記的工會才要簽?舊的是否需要簽?如何監管舊的工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昨日刊憲的「職工會登記申請書」,是一些申請的行政表格。大家知道在《香港國安法》下,政府部門就國家安全事宜對社會組織團體有監督、指導、宣傳等責任,所以在這大方向下,我們檢視了「職工會登記申請書」是否有地方可以更清晰說明,可讓大家更明白這方面的需要。今次修訂其中一點是寫得更清楚,告訴大家職工會登記申請的所有發起人要申明須符合法例,包括不可危害國家安全。

  除此之外,大家見到還有其他行政優化措施,包括發起人須提交過去約半年內的受僱紀錄;如安排代理人協助處理申請,代理人須呈交(由最少兩名)發起人簽署的授權書證明其為代理人,這方面都是簡單的行政安排。至於大家提到適用範圍,如果該職工會在今年九月十九日當日尚未完成登記手續,也須填這張表,因為尚未完成;以後遞交的新申請當然用新的表格。舊申請若已完成登記,則不牽涉新申請。



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0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