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規例
*******************
  政府今日(九月九日)刊登憲報,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引入過渡安排處理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的註冊事宜。同時,政府亦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的八項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延續政府採取疫情防控措施的相關法律框架。
 
《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訂)規例》
—————————————————————————
 
  隨着全球大規模使用新冠疫苗,越來越多科學和臨床數據力證疫苗安全有效。根據外國及本地數以億計人口已接種新冠疫苗的科學數據及實際經驗,現時本港提供的克爾來福和復必泰疫苗均能安全有效地減低因感染新冠病毒而導致重症和死亡的風險。香港大學最新的研究數據亦顯示,接種三劑克爾來福或復必泰疫苗對於預防死亡和重症均高度有效,保護力逾九成。
 
  截至九月四日,本港市民合共接種了約1 878萬劑克爾來福和復必泰疫苗,衞生署共接獲7 883宗異常事件報告,佔疫苗接種總劑量的0.04%。根據最新的臨床及安全數據,克爾來福和復必泰疫苗的安全性與香港以外地方的使用狀況相若,與其他在一般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疫苗(例如季節性流感疫苗和嬰幼兒童接種的疫苗)亦相近。
 
  環顧全球,部分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的藥物規管機構已開始逐步把新冠疫苗的規管及使用常規化。就香港而言,新冠疫苗(包括克爾來福和復必泰疫苗)目前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獲認可作緊急使用。政府需要為這些認可疫苗引入過渡安排,讓相關藥廠在有足夠的科學數據及臨床資料時,可以申請把有關疫苗納入《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的註冊制度。
 
  就此,政府制定《修訂規例》,以在過渡期間提供法律框架,將現時適用於處方、配發和施用認可疫苗的人士及獲政府委任的指明委員會和顧問團成員的法定民事法律責任豁免,擴展至日後在第138A章下註冊並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使用的新冠疫苗。《修訂規例》亦會延長第599K章的有效期一年,即由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延展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以提供充分時間讓第599K章下的認可疫苗過渡至在第138A章下註冊。
 
  此外,《修訂規例》亦訂明規定,施用第138A章下註冊的新冠疫苗的醫生必須收集相關接種者的指定個人資料,並向衞生署署長申報,協助政府收集全面而準確的新冠疫苗接種記錄,以有效地監察疫苗施用的情況。
 
延展緊急規例有效日期
——————————
 
  由於本地和全球各地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仍然嚴峻,政府有必要延長第599章下多項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的有效期,延續實施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框架,讓政府能繼續適時採取適當措施遏制當前疫情及保障公眾健康。
 
  政府今日刊憲修訂下列規例,將其有效期由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延展至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1)   《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
(2)   《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
(3)   《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
(4)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5)   《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
(6)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
(7)   《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及
(8)   《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
 
  延長有關規例的有效期旨在繼續維持實施相關防疫措施的法律框架,但並不代表該等規例下現行施加的限制會持續不變至有效期完結。相關法律框架已訂有彈性條款,容許政府視乎疫情發展,收緊、放寬或取消個別限制和條件。
 
  政府發言人表示:「疫苗接種一直是政府抗疫工作的重要一環。我們會繼續積極推展疫苗接種計劃,大力推動及鼓勵高危群組,尤其是長者和幼童,接種疫苗,以防止他們不幸染疫時出現重症甚至死亡的情況,並同時為香港建立保護屏障。市民應盡早按建議時間及劑次完成接種基本劑量和加強劑疫苗,切勿遲疑。」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發展,不時檢討現行的防控措施,以在考慮到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調節。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