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偵破元朗唐人新村一個金屬回收場無牌進行指明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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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今年一月採取突擊執法行動,偵破元朗一個金屬回收場無牌進行指明工序。涉案的負責人今日(八月十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判罰款一萬二千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今年一月突擊巡查唐人新村一帶,其間偵破一個金屬回收場無牌進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的指明工序──熔鋁回收工程。行動中發現建築物內有多組模具及四個地下熔爐,建築物外的貨車上也存放着多卡板已打包的金屬條成品(即鋁錠)。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檢控涉案的負責人。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業界人士,但凡任何處所涉及指明工序,必須領有牌照才可進行有關工序,並須在進行有關工序時嚴謹遵從牌照的要求,避免造成空氣污染。任何處所的擁有人,除非是將該處所用作進行某指明工序的牌照持有人,否則不得將該處所用作或准許該處所用作進行該指明工序。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任何處所擁有人如違反處所進行指明工序所需的牌照的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六個月。
 
  更多有關涉及指明工序的工業活動管制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址:www.epd.gov.hk/epd/tc_chi/application_for_licences/guidance/ia_321.html



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