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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通過二○二二年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檢討結果及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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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八月十五日)按《房屋條例》第16A條,通過二○二二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檢討結果,並根據《房屋條例》第17條,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
 
  房委會發言人說:「《房屋條例》第16A條訂明,房委會須按該條例所訂明的機制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須按該次租金檢討中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公屋租金。政府統計處處長在二○二二年公屋租金檢討編製的報告顯示,是次檢討第二期間(即二○二一年)的收入指數比第一期間(即二○一九年)高出1.17%。因此,公屋租金將於二○二二年十月一日起上調1.17%。每戶公屋租戶平均每月上調的金額約為26元,租金上調的金額介乎5元至66元。」
 
  「小組委員會同時決定根據《房屋條例》第17條,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寬免公屋租戶在租金調整後首12個月期間每月因租金調整而須繳付的額外租金。儘管租金增幅溫和,小組委員會關注到前所未有的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可能對公屋租戶造成經濟困難。因應此特別情況,小組委員會認為提供某種形式的紓困措施以減輕租金上調可能給公屋租戶帶來的經濟負擔並非不合理。考慮到租金增幅、對公屋租戶的影響以及對房委會財政狀況的影響,小組委員會通過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提供有關的特別紓困措施將會令房委會在二○二二/二三及二○二三/二四年度損失合共約2.62億元租金收入。」
 
  房委會會在新租金實施日期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所有公屋租戶,調整的租金將於二○二二年十月一日生效。
 
  《房屋條例》中訂明的公屋租金調整機制,自二○○八年起生效。在這機制下,公屋租金會每兩年檢討一次。根據《房屋條例》第16A(7)(b)條,政府統計處處長須計算租金檢討下的第一及第二期間的收入指數。收入指數是經比較該兩個期間分別約24 000個公屋家庭的收入數據所編製。該機制為房委會提供客觀的基礎,以租戶的負擔能力決定何時應調整公屋租金及調整的幅度。根據機制,上調租金時設有10%的「封頂」安排,下調租金時則不設下限。在二○○七至二○二一年期間,公屋租戶家庭平均收入累計增加了108.6%;同期公屋租金(連同按照今次租金結果而增加的1.17%)累計增加70%,家庭收入的增幅較租金的增幅為高。
 
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10分
即日新聞